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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标志着中国从此进入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新时期,其中对外开放是中国改革开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外商投资企业作为中国对外开放政策的产物应运而生。也就是1978年后中国政府允许外国企业,外国经济组织,外国个人在中国投资举办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中国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这种经济实体就是外商投资企业。财政部在改革开放的30年里先后发布了4次适用外商投资企业的会计制度。随着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相互联系,相互依存和相互影响程度的日益加深,这就使会计准则体系必须适应经济市场化和全球化程度的要求,促进企业的国际经贸交流和投融资活动。因此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标志着我国与国际惯例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正式建立。本文重点研究2006年颁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影响,首先对外商投资企业及其适用的法律规范做一简要介绍,然后对新准则在结构概念框架具体准则三个方面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进行概括分析,随后对新准则国际趋同给外商投资企业影响进行三个方面的具体论述: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真实反映交易实质和外商投资企业财务状况和和经营成果,并且有助于准确预测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所得税核算更为简单,可以提供更为全面、有用的所得税会计信息,可以提高所得税会计信息的决策相关性,促使对企业在报告日的财务状况和未来现金流量做出恰当评价;新固定资产减值准则具有客观性和可操作性,符合外商投资企业持有资产的目的,新固定资产准则取消了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具体界定标准,充分揭示外商投资企业固定资产现有状况和规模。最后结合笔者所工作的外商投资企业进行实例分析,通过分析新准则执行前后中方账和外方账的资产负债表之间的差异得出结论:新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实现了实质性趋同,大大简化了外商投资企业调整外方账和中方账差异的调整分录的编制工作量,简化了财务核算工作;财务会计报表充分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有助于预测企业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