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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资源配置由单纯的计划方式逐渐转变为以市场主导的经济发展模式,经济体制改革推动了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居民收入提高加快了家庭财富水平的积累。但与此相匹配的家庭金融市场却发展滞后,使得我国居民金融市场参与率不高。虽然金融发展已经大大提高了我国金融服务的可得性,但从相关统计数据来看,我国居民家庭金融参与情况依旧不容乐观。在2016年9月的G20国际峰会上,中国政府首次提出要发展数字普惠金融,倡导利用数字化技术来提高金融体系的普惠水平,进而提高我国居民的金融参与度。作为普惠金融的全新发展方向,数字普惠金融具有覆盖范围广、参与成本低、信息透明度高等特点,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传统金融机构服务中存在的不足,提高居民金融参与水平。鉴于此,本文实证探究了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对家庭金融市场参与度的影响。首先,通过对数字普惠金融相关理论的介绍,分析了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影响家庭金融市场参与度的途径,认为数字普惠金融能够通过扩大金融服务覆盖范围、提高金融服务供给效率和降低参与成本等三方面来提高家庭金融市场参与度。之后,本文使用2014-2016年度CFPS调查数据,利用probit模型实证检验了数字普惠金融对家庭金融市场参与的影响,发现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能够显著提高家庭参与储蓄市场、商业保险市场、风险资产市场和互联网商业活动的概率,这一结果在多种稳健性条件下保持一致。通过城乡、收入和地区异质性的实证检验发现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对农村地区、中西部地区和低收入群体依旧存在一定程度上的金融排斥。进一步检验发现这种排斥现象可能更多来自居民互联网利用不足和金融知识水平缺乏等因素。在理论与实证检验的基础上,本文得出以下结论:第一,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能够显著提高我国居民家庭参与储蓄市场、商业保险市场、风险资产市场和互联网商业活动的概率,但未能提升居民信贷市场参与水平;第二,数字普惠金融对居民金融市场参与的提升效应存在群体差异,提高城市地区、东部地区和高收入群体参与金融市场的概率,未能有效提高农村地区、中西部地区和低收入群体参与金融市场的概率;第三,互联网利用不足和金融知识缺乏使得数字普惠金融对农村地区、中西部地区和低收入家庭金融参与行为的提升作用受到限制。对此,本文提出以下建议来提高我国居民家庭金融参与水平:第一,加快传统金融机构与数字技术融合;第二,加快个人信用体系建设,扩大授信范围;第三,提高居民金融素养,降低金融排斥;第四,提高农村等不发达地区数字普惠金融的配套设施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