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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楨《<說文逸字>辨證》是清末光緒年間的一部小學著作,是“《说文》史”上第一部對鄭珍《說文逸字》進行研究的專著。它博采眾人、廣泛引用文獻资料,對鄭珍所收一百六十五逸字逐一進行考證,認為其中六十五個逸字為非逸字,對其進行辨證,多有創獲,補鄭珍《說文逸字》輯補逸字之不足,為《說文》逸字研究提供了一份較為可靠的资料。但是长期以來,《說文》學界對李楨《<說文逸字>辨證》研究甚少,未予以重視,李氏對“《說文》學”的成就未得到肯定。本文以《<說文逸字>辨證》為研究對象,對全書條目進行分析,歸納其特點。分析《<說文逸字>辨證》在逸字研究方面的成就和局限性,對李楨在《说文》逸字研究方面,給予一個客觀公允的評價。全文共分為六個部分:第一,緒論。論述了本文選題的研究意義,介紹了《<說文逸字>辨證》國内外的研究现狀,說明本文的研究目標、研究內容和研究方法,揭示了研究的意義所在。我們應該從《說文》逸字研究的角度出發,搜集“《說文》史”上對逸字研究的主要资料,進行全面深入的分析,本著客觀求實的態度,明確研究思路和研究手段,力求明確李楨《<說文逸字>辨證》在“《說文》史”上的地位。第二,概述。主要概述了李楨的生平,《<說文逸字>辨证》的成書過程,明確逸字和逸文的概念。第三,《<說文逸字>辨證》的體例和研究方法。首先,明確了《<說文逸字>辨證》的編排體例和說解體例。其次,歸納李桢對鄭珍《說文逸字》所收逸字的辨證方法,分別為内證法、外證法、反證法三種。第四,李楨《<說文逸字>辨證》的研究内容。李楨認為鄭珍所收字為非逸字,主要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分析:一是根據《說文》體例來判定逸字,並且李楨對《說文》體例有一些自己獨到的見解,為《說文》體例研究提供了新思路。是鄭珍在逸字輯補過程中,誤以其他字書為《說文》。三是鄭珍誤以《說文》所收字的譌變字為逸字。四是郑珍誤以俗字為《說文》中字。五是郑珍誤以王莽所省易字為逸字。六是鄭珍自行類推臆度,誤以後起分化字為逸字。七是李氏認為黎本《玉篇》所收之字,所引諸經訓解語中未引《說文》,則是非逸字。八是據錢大昕“連上篆字為句”判定逸字。第五,分析了《<說文逸字>辨證》的成就與局限性。其成就主要表現為:博采眾人、廣泛引用文獻資料;條理清晰、脈絡清楚、證據確鑿;糾正《說文逸字》中對某些逸字字義的誤說解;糾正鄭珍《說文逸字》引文錯誤;對於許氏《說文》條例有所發明:考辨逸字,有利於《說文》及其逸字的研究.其局限性主要表現在:對於有些逸宇的辨證譴據不確鑿,結論武斷;對鄭氏所收某些逸宁宇義的說解有誤:認為一些郏氏所收字非逸字,但未進行辨讚;李氏某些引文有誤:李氏非逸字判定有誤:誤以《玄應音義》小“古文”為衛宏《古文官書》.第六,結語.《<說文逸字>辨證》作為第一部對郑珍《說文逸字》研宄的專著,在對其研究過程中,指出成就和局限,力求對共在《訛文》逸宁研究史上做出客觀公允的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