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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生了一系列审计失败后,国际会计师联合会下属的国际审计和保证准则委员会紧紧围绕如何提高审计人员评估风险、发现舞弊的能力,适时对现行审计准则进行了修订,于2003年10月发布了3个新国际审计风险准则,引入“重大错报风险”并重建审计风险模型;改进审计业务流程增强实施审计程序的效果;区分评估的财务报表整体层次和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采取不同应对措施,力保所获取审计证据的充分、适当性;强调对与重大判断事项相关的特别风险的识别及评估并警惕仅实施实质性程序无法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的风险。我国于2004年发布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29号——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征求意见稿)、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30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程序(征求意见稿),提出了注册会计师应当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并针对会计报表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确定总体应对措施,针对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采取进一步审计程序。 本文通过对重大错报风险的研究,提出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中如何识别、评估及应对重大错报风险,从而降低整体审计风险满足社会公众的要求。为当今审计理论界对重大错报风险的研究提供了一条新思路,也为注册会计师及事务所在审计工作中切实降低审计风险提供了一条新途径。 重大错报风险是指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在审计前存在影响报表使用者正常判断的因素的概率及其将造成的损失金额,分为会计报表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和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具有客观性、不可降低性、可识别性、隐秘性(未知性)、因被审企业个体的不同而不同以及因审计目的的不同而不同等特点。 重大错报风险的识别包括感知风险和分析风险。本文通过对重大错报风险产生的原因分析,提出了感知风险的方式,进而讨论了重大错报风险的识别标志和风险因素预先分析法(PHA)等四种识别方法。 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分析了风险评估的基本理论和方法,重点分析了本文提出的重大错报风险的损失金额估计法等四种评估方法及在审计实务中的具体应用。 最后分析了审计人员在识别、评估重大错报风险后如何应对以及在我国报表审计实务中应注意的问题、难点、应用的前提条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