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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于十九世纪中叶的纳撒尼尔·霍桑 (1804-1864) 被学者和广大读者认为是美国文学史上开创了一代先河的浪漫主义作家。他的四部长篇著作——《红字》,《福谷传奇》,《七个尖角的房子》,《玉石雕像》均被被冠以“罗曼司”而非小说,霍桑本人也被人们认作是一位深受清教主义, 超验主义和神秘主义三种思想影响的作家。霍桑在他的作品中以一种模糊的,多义的和矛盾的手法表现自己对生命意义和社会意义的思考,他的作品以丰富的隐义,晦涩的语言,主题的自由表达,在美国本土文学史上引起一百多年的关注。目前,国内外学术界对霍桑的研究主要立足于对其文本的阐释和研究,主要集中在对作品的内容欣赏、人物塑造、宗教影响及其文学特色等方面,且研究文章和评论数量极其丰富,但对于作者为何将自己的《红字》等长篇作品特定为“罗曼司”这一题裁的真实原因论述较少,更缺乏系统和深入的探讨。
本文试图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分析霍桑的性格特征、当时的社会环境、家庭背景,及其个人价值取向等,结合少量文本分析,探索其采用“罗曼司”作为长篇小说范式的真正原因。由于文学作品通常是作者内心最深刻的声音,只有了解霍桑本人的内心世界,才能了解他的创作意图。
笔者认为霍桑在其文学实践和现实生活中是矛盾的,所以霍桑的“罗曼司”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浪漫主义,“罗曼司”对其而言更多是迎合当时社会潮流的一种艰难的选择,也可理解为为了维护社会的伦理道德的一种手段。霍桑作品中的“人性本恶”主题的反复出现作出了与美国浪漫主义典型代表爱默生相悖的回答,他喜欢用象征和神秘的手法来描写他熟悉的生活,严格说来,他的小说不是典型的浪漫主义小说,他一方面吸收了传统浪漫小说的一些特质如超自然的现象等,另一方面他抛弃了英雄主义、离奇古怪的元素,更多的是借助“罗曼司”的形式,在一个现实和想象的中间地带来关注现实生活中的问题,他善于洞察人物的内心冲突和心理描写,想象丰富,写作技巧精湛,形成了他自己独有的霍桑式的“罗曼司”。
论文首先介绍了霍桑文学上的成就,并简要说明国内外学术界的有关其罗曼司文体的研究成果。作者在第二章先介绍了传统罗曼司的定义、发展和特点,然后是霍桑本人对罗曼司的阐释,通过比较指出两者之间的区别:尽管霍桑在其作品中采用传统罗曼司中超自然的元素等,他从没有放弃对现实的观察和描述。因此,文章的第三章着重从三个方面分析了霍桑选择罗曼司作为他长篇作品的原因。一是来自于霍桑在不幸的家庭及在他成长过程中形成的自卑情结;二是为了补偿自己自卑情结和与生俱来的道德责任感;三是因为当时的美国社会超验主义的盛行而小说创作却不被接纳。在文章的结尾作者指出霍桑之所以采用罗曼司的目的是为了掩饰他对美国现实社会的谴责。霍桑本人非真正意义上的浪漫主义作家,他是借助“罗曼司”这一形式再现了17世纪到19世纪中叶的美国历史,表达自己对美国社会问题所持有的怀疑和矛盾的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