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建设用地与社会经济的发展息息相关。我国加速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及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大形势导致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尤其是建设用地的需求不断增加,土地供需矛盾越来越严重。我国目前城镇化快速向前发展,导致城镇规模急剧扩张,各地屡屡出现土地粗放利用、闲置土地的现象。因此,在城镇化进程中,提高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是我国未来社会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本文在分析了抚州市及其下辖的10县1区2001~2011年建设用地利用状况及城镇化发展对建设用地扩张的驱动力影响的基础上,对抚州市未来若干年的建设用地总规模进行了预测,而且从建设用地利用程度、投入强度、利用效益及动态潜力四个方面选取17项指标作为评价因子,从宏观上建立了抚州市建设用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并采用熵值法确定了各项指标的权重,然后运用多因素综合评价模型和Logistic模型相结合的方法及协调度模型对抚州市2001~2011年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进行了分析评价。预测结果表明抚州市2020年、2025年和2030年建设用地的总规模分别为136126.17公顷、147440.37公顷和157411.03公顷,较2011年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多因素综合评价模型和Logistic模型相结合的评价结果显示抚州市建设用地集约利用度由2001年的27.72提升到2011年的68.84;2001~2006年间,抚州市建设用地属于粗放利用阶段,2007年以后,集约利用水平不断提高,2007-2011年间为集约利用阶段。而协调度模型的评价结果表明:抚州市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不断提高,但在2006年开始即进入了集约利用阶段。研究表明城镇化水平与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程度高度相关,建设用地利用集约程度随着抚州市城镇化水平的提高而增加;运用TOPSIS模型和协调度模型研究发现2001-2011年抚州市各县(区)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程度都存在明显的空间差异性,其中,临川区和资溪县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水平较高,而宜黄县、南丰县、黎川县、广昌县和乐安县等的集约利用水平不断提高,由2001年的不集约状态变为2011年的不太集约利用状态。最后针对抚州市建设用地利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关对策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