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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贿赂行为是指在商品交易中经营者采用财物和其他手段暗中收买交易对象或有关人员,以获得交易机会或有利交易条件的行为。商业贿赂行为在世界各国普遍存在,也是许多国家的竞争法所禁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在我国,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商业贿赂行为也日渐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加剧了行业不正之风,滋生了腐败现象。因此,加强对商业贿赂行为的研究,并在借鉴国外有关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尽快完善我国反商业贿赂行为的立法,对于建立必要的市场竞争秩序,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本文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简要地阐述了商业贿赂行为的概念、特征、构成要件和表现形式等,着重分析了商业贿赂与一般经济贿赂的区别和联系,并结合现实概括了常见的典型的商业贿赂的具体手段。第二部分介绍世界各国有关商业贿赂行为立法概况。西方国家如美国、德国、日本、英国等都根据本国经济交往中的实际现象和法律传统,对商业贿赂行为做出了相关规定。这些立法经验各有特点,给我国反商业贿赂行为的立法以很大启示。第三部分分析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商业贿赂行为规定的现状和不足。作为规制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专门法律,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于防范和制止商业贿赂行为起到了突出作用。但《反不正当竞争法》存在概念模糊、过于简约、操作性差等缺陷,给执法带来了一定难度。而作为对商业贿赂犯罪进行制裁的刑事法律规范,《刑法》未确立商业贿赂罪的独立地位,商业贿赂犯罪始终作为公职贿赂犯罪的一种附属形式存在,不利于追究商业贿赂犯罪的刑事责任。第四部分提出完善我国防范商业贿赂行为的法律对策。主要是健全《反不正当竞争法》、《刑法》等法律对商业贿赂行为的调整,尤其要区分商业贿赂与回扣、附赠等相关行为,并在实际执法和司法过程中注意几种界限的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