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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康德的政治哲学中,世界主义是其主要内容,它描绘出了关于人的权利与义务、永久和平以及世界公民的重要概念。本文结合康德的批判哲学、道德哲学和政治哲学对其世界主义的理论进行初步探究,并试图尽可能全面地展开康德世界主义的图景。本文从世界主义的微观角度,即个人理性的角度,慢慢进入到国家层面的宏观视野,从世界主义对个人道德方面的要求,对个人行为方面的要求,进入到对国家政治体制的要求,并分别做出了较为详细的阐述。本文中还加入了一些个人理解与探索的成果,如对康德契约论的论述、对康德关于战争的矛盾态度的解释等等。正如很多研究康德哲学的专家所认为的,世界主义是康德政治哲学的一个重要的落脚点。本文赞同这一观点,但同时认为世界主义不仅是康德政治哲学的落脚点,而且同样是其政治哲学的起点。康德从人的普遍理性中的道德法则开始就已经订立的具有普世价值的道德律令,因为在康德看来,道德法则是实践理性的先天法则,是任何有理智的存在者都持有的,这为所有不同民族、不同国家的人们先天地标示出他们共同的道德基础。这无疑是符合世界主义跨文化交流的内在要求的,因此第一篇中探讨个人与自己的关系中,所涉及的个人意志与实践理性的道德法则的关系,并不是针对某个人、某个民族的人或是某个国家的人而言,而是针对任意的理智存在者,因此是世界主义的。故本文认为将“个人与自己”放在第一篇“世界主义视野下人与人的关系”中并无不妥,这也正是体现出康德政治哲学的起点就是世界主义的。同样,第一篇中的第二章“个人与他人”体现的是理智存在者与其他理智存在者在共同维护自由的前提下双方的义务与法权,体现的是处理自己与他者的先天普遍原则,同样是基于人性的最基本的相处原则,很显然这也是世界主义的。故将个人与自己、个人与他人都安置于“世界主义的视野”之下的合理性已经得到阐明。第二篇涉及的是个人与国家的关系,本篇的意图在于,揭示出由自然状态到公民状态的个人与国家的关系变化,在个人和国家的关系中寻找可能通向世界主义的要素,因此第二篇所涉及的个人与国家的关系中,无论是自然状态还是公民状态,无论是义务还是法权,都是与世界主义的要求相一致的。故第二篇在“世界主义的视野下”在这个意义上是合理的。第三篇是康德世界主义的主要内容,如果说前两篇是世界主义理论的理论根据,那么第三篇就是其理论的实践,因为它涉及康德政治哲学的成果,是被普遍认同的世界主义理论,虽说这一成果仍然是一种构想,但不能怀疑的是康德已经运用其哲学理论向现实的政治领域迈出了极其重要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