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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成功实现了从计划经济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变。在这个转轨过程中,我国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建设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在我国综合国力大幅提升、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改革开放不断深化、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的同时,也必须清醒看到,经济社会发展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如经济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社会矛盾明显增多,社会事业发展任重道远;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问题较多,等等。这些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不难发现,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因素。这既包括政府与市场的界限不清晰,政府在处理问题时出现的“越位”、“缺位”和“不到位”的现象时有发生;而且也包括政府内部不同层级的政府间职责不明晰、责任不明确、分工缺乏法定化。其逻辑顺序可以这样描述:政府间职责分工不明确—政府间事权配置不清晰—政府间支出责任不合理—政府间财权财力不匹配—基本公共服务提供不到位—和谐社会建设难以实现。 近年来我国关于基本公共服务及其均等化的理论日渐成熟,政府间职能分工的研究也日益丰富,但对政府间基本公共服务职责分工的研究还相对较少,已有的研究对我国政府间基本公共服务职责分工及其法定化尚未给予足够关注。为了弥补这一研究视角的缺失,本文引入转轨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对经济转轨背景下政府间基本公共服务职责分工的法定化进行了以下具有一定创新性的研究:(1)在综述国内外基本公共服务研究文献的基础上,构建了我国政府间基本公共服务职责分工的分析框架,形成了政府间基本公共服务职责分工的逻辑体系,明确了基本原则;(2)回顾了政府间基本公共服务职责分工的历史演进,分析了不同时期我国政府间基本公共服务职责分工的特点和规律及其职责分工变迁的本质;(3)以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三项基本公共服务为例,分析了我国政府间基本公共服务支出责任的不合理,中央财政投入不足、地方政府财政透支、基层政府不堪重负等突出问题;(4)研究借鉴了发达国家政府间基本公共服务职责分工的经验教训及其对我国的启示;(5)系统分析了我国政府间基本公共服务职责分工法定化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推进政府转型、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法律体系等优化政府间公共服务分工体系的总体思路与改革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