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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障关系到每个家庭、每个人的切身利益,需要每个家庭甚至每个人都参与其中。尤其是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养老保障改革作为我国持续推进改革的重要方面之一,已经从制度到实践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面对未来二十年内我国养老保障供需矛盾将不断升级的严峻形势,以及传统家庭养老和推捧的社会养老步履维艰的社会现实,探索更宽泛的养老主体即增强老年人自我养老便成为时代发展的必然需求。本文以老年群体为研究对象,以社会增权理论为基础,力求通过增权与赋权来改变老年人在社会中的无“权”状态,使之成为有“权”一族,进而开发老年人力资本,使其能够自给自足,最终实现自我养老的目标。首先,本文从老年人精神需求、老年人自我价值、减轻社会负担、方便组织管理、利于维护社会稳定、缓解劳动力不足、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等方面分析了通过增权来开发老年人力资本对养老保障的意义。在此基础上,文章通过大量的文献考察、定性与定量分析,详细描述了我国老年群体的失“权”现状,即我国开发老年人力资本所面临的困境在于老年人主要面临着就业需求得不到满足,在社会生活中经常受到歧视加之一些社会政策中的年龄限制都是老年人失“权”的表现,这些都是由于老年人自身、制度、社会等因素导致老年人失“权”造成的。其次,本文借鉴了美国、日本、新加坡的老年人力资本开发的实践经验,从社会增权角度探寻了我国老年人力资本开发的有效途径,从心理型增权到结构型增权,由内而外的激发老年人的潜能,使其重新参与到社会经济生活当中,靠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来保障自身的晚年生活,这对老年人和国家来说无疑是一种双赢。具体来说,要实现老年人力资本开发,一方面可通过树立老年人对自身价值的正确认识以及转变社会对老年人的认识误区的方式来实现心理型增权,另一方面又可以通过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注重构建老年人的社会支持系统、建设具有护老意识的社会政策体系等方式来实现。当然,在我国当前仍处于人口红利的现实背景下提出开发老年人力资本无疑具有一定的挑战性,但是,从长远来看,人口红利会消退,社会养老压力会攀升,所以,从增权视角研究如何增强老年人自我保障具有明显的前瞻性和创新性,而且把老龄化带来的养老压力转化为能够创造社会财富的人力资本动力也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当然,这一研究还在摸索中前进,希望本文能为这一领域的研究奉献绵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