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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士绅阶层历来是学术界普遍关注的研究课题。近年来,随着区域社会文化史研究的兴起,士绅阶层与地域社会及儒学传承的关系日益受到重视。本文以明清吉安府地区为例,探讨士绅阶层与儒学传承及其社会实践的历史联系,以期有助于揭示宋以后儒学的演变趋势与区域社会文化的内在发展机制。全文分为六章,约20万字。 士绅是儒学价值观的主要承担者和倡导者,因而也是儒学传承与社会实践的主体。本文首先考察了明清吉安府士绅的社会构成,分析士绅阶层的不同类型、演变趋势、区域分布特征及其与世家大族的关系。自宋代以降,吉安府人文昌盛,名人辈出,逐渐成为全国文化核心区之一。明代前期,吉安府科甲鼎盛,造就了大量的高级士绅,在全国政治权力中心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明中叶前后,由于吉安士绅深受王学思想的影响,在考取科举功名后往往放弃政治追求,转而从事地方建设与学术活动,高官显宦明显减少。入清后,吉安府科甲由盛转衰,但由于学额的增多和捐纳、厘金等制度的全面推行,清代吉安府士绅的总数非但没有减少,反而有所增加,低级士绅在地方社会中的地位日益突出。在吉安府属各县中,士绅阶层的社会构成也有明显差异,高级士绅主要集中于安福、吉水、泰和、庐陵等位于吉泰盆地的核心县份,而永丰、永新、龙泉、万安、永宁等边缘地区则往往只有低级士绅。此外,吉安府士绅十分重视宗族传统,他们往往世代相承,形成了不少以士绅为主导的世家大族,这对当地的儒学传承与社会实践活动也有深刻的历史影响。 士绅的培养与儒学的传承,主要依赖于地方教育体系。明清时期吉安府的地方教育体系,由官学、书院、讲会、社学、义学、族学以及宾兴会等地方教育机构共同组成。明初,官学在儒学教育中起着主导作用,而基层启蒙教育则主要由社学承担。明中叶前后,官学的教育功能逐渐衰减,书院与讲会相继取而代之,成为当时最主要的儒学教育机构。由于吉安的书院与讲会大多为王学传人所建,不仅强化了当地的儒学教育,而且推动了儒学思想的不断创新,形成了著名的江右王门学派。明代盛行一时的社学,入清后逐渐为义学和族学所取代,反映了基层启蒙教育的民间化趋势。此外,清后期吉安各地普遍建立宾兴会等助考机构,对当地士绅的培养与儒学的传承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明清吉安地方教育体系由官办为主转为民办为主的演变趋势,推动了明清之际以“崇实致用”为特征的实学思潮的发展,促进了儒学的地方化与“庶民化”。儒学传承与社会实践—明清吉安府士绅研究 明清时期的吉安士绅,无不以“移风易俗”为已任,力图将儒学意识形态转化为民间人伦日用的基本规范。他们通过“讲礼法、明伦常、宣皇仁、正民俗”等教化活动,推行礼仪改革,建构地方礼教秩序。他们适应明清时期社会关系的变化,拓展了儒学关于“仁义”、“梯慈”、“师友”等道德范畴与行为准则,在提倡“忠孝节义”等儒学价值观的同时,逐渐突破了“三纲五常”的束缚,赋予“节”、“义”以新的社会内涵,使之与地方社会的道德实践密切结合。清中叶以后,致力于地方公共事务的“义士”受到了空前的重视与彰显,逐渐具有与忠臣孝子、名儒高官同等的道德价值。 明清时期的吉安士绅,特别关注地方社会秩序的建设,热衷于参与各种地方公共事务。明中叶以前,吉安士绅已经突破了国家政权和宋儒对于建祠祭祖的限制,家族组织得到了普遍发展,使之成为当地最重要的基层社会组织。16世纪初,吉安士绅大力推行乡约制度,使之成为普及儒学教化与实行社会控制的有效工具。在办理各种地方公共事务的过程中,吉安士绅创建了形式多样的会社组织。由于吉安府的文教事业较为发达,各种地方教育机构往往演变为地方权力中心。明中叶前后吉安府的书院与讲会,清中叶以后吉安各地的文会与宾兴会,都不仅具有儒学教育的功能,而且与士绅阶层的“化乡活动”密切相关。 通过考察明清吉安士绅的儒学传承与社会实践活动,似可对宋以后的儒学发展与区域社会文化变迁得出如下结论:吉安士绅对宋以后儒学发展的贡献,集中地表现为江右王门学派对程朱理学的突破与发展,尤其是他们注重实践、讲求实际与经世致用的思想取向,推动了儒学传承的地方化趋势。在社会实践领域,吉安士绅注重道德教化,提倡与社会现实相适应的礼教秩序与道德规范。他们积极推动家族建设与乡约制度,广泛参与各种地方公共事务,创建形式多样而又行之有效的民间会社组织,逐渐形成了以士绅阶层为主导的社会控制体系,促使儒学价值观日益渗入民间日常生活,促成了区域社会文化变迁的儒学化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