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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羁押者的权利保障问题一直以来没有受到学界及司法实务界的重视,2009年发生在云南的“躲猫猫事件”如同一声响雷,唤醒了人们对这一特殊群体的关注。本文以羁押场所为切入点,结合近年来发生的被羁押人员权利受侵害案件,层层深入发现监管机关执法活动中存在的缺陷,并参考相关国际条约,结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09年4月13日发表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运用实证分析法、比较分析法总结出被羁押者受侵犯最为严重的几种权利,并进一步探寻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以期可以减少、甚至杜绝羁押场所中的违法犯罪行为,达到保障被羁押者权利的目的。文章全文共分四部分,第一部分给被羁押者做出界定,明确文章研究的对象。首先分析被羁押者的概念,明确被羁押者是为了帮助侦查而被限制人身自由且未受审判的人,是法律上无罪的人;其次通过借鉴国外的做法,将被羁押者可以被羁押的具体条件进行归纳总结,符合这些条件的是合法羁押,然后在合法羁押的框架内讨论被羁押人的权利保障问题。文章第二部分分析我国目前在对被羁押者权利保障方面存在的缺陷。被羁押者被侵害的权利多种多样,无法一一进行详细分析,本文只是详细论述了被羁押人受到侵犯最为严重也最为常见的权利类型,这些侵害有些是由监管人员造成的,有些是由其他被羁押人员造成的。被侵害的权利大致包括被羁押者的人身安全权、会见律师和亲属的权利、关押期间应有正常生活待遇的权利。文章第三部分主要论述国际社会对被羁押者羁押的情况分析及对国外经验的借鉴,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有一系列国际条约进行规制,我国也是其中若干条约的缔约国。本文通过与一些有代表性的国家的条约履行情况进行对比分析,总结出国外在司法实践中对被羁押者权利保障方面的先进做法,再与我国国情进行对比分析,找到可以借鉴的经验。文章第四部分就解决问题提出对策,根据我国国情,我们在保障被羁押者权利的司法实践中应该从四个方面进行完善:第一,完善羁押监管立法,规范监管执法活动;第二,完善羁押场所执法公开制度,推行“羁押巡视”制度;第三,完善被羁押者的处遇制度,在生活待遇方面给予足够重视;最后,强化羁押场所检察监督,健全检察官约谈制度。通过这些制度的贯彻落实,提高执法水平,杜绝侵犯被羁押者权利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