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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推进,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的实施以及药店审批的便利化,目前零售药房发展迅速,全国共计45余万家,成为公众为解决常见病、小病而购买药品,获取药学服务的主要场所。近期,从2015年下半年到2018年以来,医药改革政策出台频繁、变化密集。2016年国务院《“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中提出坚持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2017年4月,包括国家卫计委在内的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明确到2017年底,前4批试点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下降到30%左右。废除公立医院“以药养医”、“医药分家”等医疗改革政策逐步实施。各项政策促使医院处方外流成为必然,零售药房成为承接处方的主要渠道。同时,随着经济增长,生活水平提升,公众健康意识不断增强,零售药房成为公众获取健康讯息和健康相关产品的主要途径之一,零售药房所提供的服务,特别是药学服务是围绕提高生活质量这一既定目标,直接为公众提供的负责任的与药物相关的服务。在《国家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中明确要求:截止2020年末,所有零售药店的主要负责人应具备执业药师资格;所有药品使用单位在营业时应由在岗执业药师指导公众合理用药。面对以上政策调整因素和公众消费理念的更新,如何提升从业人员素质,进一步推进重庆市零售药房从业人员的管理建设,特别是发挥执业药师在用药指导、药学服务和健康指导等方面的专业价值,从而保障公众合理用药,已成为一项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首先梳理国家相关法规制度要求与实际执行情况之间的差异,然后分析公众对健康及安全用药等的具体需求,同时以重庆S连锁零售药房为例,通过实证研究及网上公布的相关数据资料分析重庆零售药房从业人员素质结构的现状。其次深入剖析重庆市零售药房从业人员素质及政府监管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一是零售药房无节制扩张与专业人员数量不匹配的问题;二是从业人员素质差异化明显;三是专业人才的认定存在医药分离,各自为政;四是执业药师管理制度不完善,监管缺失。最后,就上述存在的突出问题,基于政府管理的角度提出了相关对策和建议:提升行业准入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监管,确保行业的良性发展;建立药师互评体系,促进人才互通;多种方式培养人才,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健全法规制度,加强执业药师管理,最终达到公众安全用药及健康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