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自建国到现在,针对药品价格政府实施了一系列的管制政策,试图通过多重管制使药价达到合理水平,然而实践证明,过度的管制扭曲了正常的市场机制,民众的医疗负担依然没有得到减轻,相反,看病难看病贵这一问题更加突出了。2015年5月,出台了《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决定取消政府对多数药品的定价行为,使药品的价格通过市场竞争确立。同时指出由医保部门联合相关部门拟定力医保药品支付标准,探索建立引导药品价格形成的机制。这就为本文药品价格形成机制与要支付标准的制定提供了研究的契机,而本文的研究也将对完善我国当前的药品定价体系与医保支付制度具有重要意义。针对当前的改革,本文拟药品价格形成与医保支付标准确立的一般机理出发,通过地区的案例研究和比较研究,提出适合我国国情的药品价格形成与医保支付机制。本文主要研究以下四个部分的内容:(1)第一部分,对药品的属性及市场失灵进行分析,由此提出在市场经济下药品价格的形成与医保支付制度标准确立必须来自于自由竞争,任何行政管制都是无效的。(2)第二部分,对我国建国以来的药品定价方式进行梳理,并分析了当前药品定价机制下出现的问题、问题的根源。通过分析发现发现长期以来药品价格都处于政府的行政干预之下,在定价机制下,民众的医疗负担和药价虚高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缓解。(3)第三部分,介绍国内外关于药品价格形成与医保支付制度的探索与改革,通过对这些地区的比较分析,为我国目前的改革提供经验借鉴。(4)第四部分,基于以上四个部分的研究,提出在我国当前的改革中必须遵循的原则与改革的路径,即在改革中一定要遵循自由竞争原则和渐进性原则,促进参与主体间的竞争,改革不是一蹴而就的,从长远来说要消除公立医院的垄断地位,近期可以先完善医保付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