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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既是重要的社会问题,也是重要的经济问题,自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的城镇医疗保障体制改革初见成效,但传统的政府单主体供给的模式没有实质改变,现行体制的运作仍存在重大缺陷。 本文第一部分从公共经济学的视角分析了医疗保障的准公共产品性质和特征,得出医疗保障适合于政府和市场共同供给的结论,确立了本文的逻辑起点以及医疗保障多主体供给的理论基础,并初步探讨了医疗保障领域中政府和市场的供给优劣。第二部分结合中国城镇医疗保障体制的历史沿革和供给现状,分析得出传统医疗保障供给模式的症结在于:政府垄断供给模式。而1998年改革后,现行体制的缺陷在于:医疗保障覆盖面过窄,供给严重不足,政府职能定位模糊。从而进一步论述了从政府垄断供给走向多主体供给的必要性。本文的第三部分在多中心治理理论的框架下,具体探讨多层次医疗保障模式中多个供给主体(各级政府主体,市场中的商业主体,第三部门主体以及公民个人)的竞争合作关系,以及各种医疗保障供给方式(社会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医疗救助、互助医疗、公共卫生等)的内部整合问题。本文认为,只有从政府单主体供给走向政府、市场、社会、公民的多主体混合供给,在各种类型、各个层次的供给主体之间发展一种竞争、合作的互动关系,城镇医疗保障供给不足和供给低效的缺陷才能从根本上缓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