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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行政区划单位包括中央、省、市、县、乡镇五级,乡镇政府是国家最基层的政府组织。作为最基层机构,直接面向广大基层群众,担负贯彻落实中央政府的决策与部署之责,同时负责将群众的心声传递到上级政府。乡镇政府像桥梁连接着上级政府和基层群众,扮演上传下达的角色,指导着乡镇经济和政治生活在良性中发展、前进,成为中国行政体制和编制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随着社会改革逐步加深,乡镇政府原来的管理体制与管理方法与时代特征不相适应,不再符合改革发展需要,乡镇政府的性质与职能面临转变。乡镇政府作为一级政府,宗旨是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在行使政治职能、经济职能、社会职能等过程中,出现职能定位模糊、财政遭遇困境、机构设置与权力配置和乡镇政府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倦怠的现实问题,需要转变职能和工作方式方法。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会议强调,深入推进改革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任务。在这种情况下,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势在必行。本文是在对公共经济理论和新公共服务理论学习研究的基础上,针对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现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研究。一、剖析当前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的现实困境。如实际工作过程中,部分乡镇政府对自身职能定位模糊,常出现职能行使中的“越位”、“缺位”、“错位”问题;乡镇政府面临财政压力的问题;乡镇政府在机构设置、权力配置方面不合理的问题及目前乡镇政府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倦怠、缺乏积极性的问题。二、分析了造成乡镇政府职能转变陷入困境的原因。如乡镇政府在“财权”、“事权”、“职权”三权中配比失衡;乡镇政府财政受取消农业税等因素影响遭遇困境;乡镇政府干部考评体制与流通体制不完善,人员素质不高等。三、提出四个方面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可以借鉴的有效途径:乡镇政府职能的正确定位;健全乡镇政府财政体制,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精简乡镇政府组织机构,理顺工作关系;建立合理的乡镇政府干部考评与流通体制,提高乡镇政府工作人员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