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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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表决权信托作为一种能够对企业支配权获得维系保持的法律手段,通过运用信托制度可以行使股东表决权信托,对企业股东表决权机制完善,也能够避免发生股东大会对公司控股权利扭曲滥用情况。目前我国企业扩张、运营、重组多阶段运用股东表决权信托,都达到良好的实践应用效果。但不可避免的是表决权信托存在一定制度风险,譬如股东利益冲突、受托人经营管理消极怠慢、企业控制权集中垄断、损害企业利益等问题。因此本文展开对股东表决权信托法律问题研究,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
本文在查阅相关文献资料总结前人研究成果前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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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表决权信托作为一种能够对企业支配权获得维系保持的法律手段,通过运用信托制度可以行使股东表决权信托,对企业股东表决权机制完善,也能够避免发生股东大会对公司控股权利扭曲滥用情况。目前我国企业扩张、运营、重组多阶段运用股东表决权信托,都达到良好的实践应用效果。但不可避免的是表决权信托存在一定制度风险,譬如股东利益冲突、受托人经营管理消极怠慢、企业控制权集中垄断、损害企业利益等问题。因此本文展开对股东表决权信托法律问题研究,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
本文在查阅相关文献资料总结前人研究成果前提下,阐述表决权信托法律制度原理及表决权信托客体之间存在的论争,区别相似制度结合表决权控制论、财产信托论、权利证券化理论,分析表决权信托法律制度的主要功能。并明确我国表决权信托法律制度立法必要性,主要从社会现实层面和法律制度层面展开深入探讨,深入分析表决权信托法律制度现存障碍问题,包括:信托环境与信托信任成本问题、表决权信托适用范围狭窄、信托理论研究不深入、缺乏表决权信托理论依据。在表决权信托法律制度立法原则及范围基础上,指出设立表决权信托、终止表决权信托、表决权信托风险防范、融合其他制度几方面的立法设想,以及完善表决权信托的相关法律体系、市场监管体系、表决权信托法律制度配套制度。旨在能够在本文提出自己对我国表决权信托法律制度的建立构思,期望能够促进我国股东表决权信托相关法律制度的发展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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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专利权人在授予专利许可时搭售其他商品的做法屡见不鲜。为此,我们需要明确怎样的行为构成专利搭售行为,以及该行为在怎样的情况下会违背反垄断法。我国的反垄断法仅对商品搭售做出了一些规定,但对于专利搭售还缺乏特殊性的考虑。本论文以探讨专利搭售的反垄断规制为目标,研究适用于专利搭售的分析方法,从而为专利搭售的立法、司法与执法活动提供建议。
本文阐述了专利搭售特有的特点,即搭售品的范围特殊、独立性判断的方法特殊、市场地位判断的方法特殊,为提出针对性的分析方法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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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甘冒险是侵权责任法中的重要内容,但之前我国法律并未对其作出明确规定,随着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增加了对自甘冒险的规定,其自身的完善以及在适用过程中与相关制度的冲突与协调是目前亟需解决的问题。自甘冒险在相关案件的适用中展现出很大的随意性,尤其是在与安全保障义务并存的案件中表现尤为明显。在我国涉及自甘冒险与安全保障义务的法律实务中,受害入主张行为人应承担对自己的安全保障义务,而自甘冒险经常被行为人用作主张自己不负相关的侵权赔偿责任之抗辩事由,此类相似案件的判决结果大相径庭。本论文的研究核心正是自甘冒险与安全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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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司法坚持禁止代孕的观点,然而目前却没有法律来对代孕加以规范,因此代孕相关的法律规制在我国仍是以法律漏洞的形式而存在。这种法律漏洞不仅导致实践上对代孕合同的合法性判断不明,也导致实践中出现了一系列有关代孕问题的纠纷。这些纠纷不仅使公民的个人利
“临界问题”是中学物理中非常经典的一类题型,表现为物体的状态随时间发生变化,当满足某些条件时,物体会处于一个特殊的物理状态,某个或多个物理量取临界值(常见的有“最大值”“最小值”或“零”等等). 在解决这类问题的过程中,学习者往往并不满足于求解临界值本身,同时也会非常关注物理量取得临界值的特殊条件. 正是因为如此,学习者或多或少都积累有这方面的数学经验,诸如“一元二次方程求极值”“不等式求极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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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法律在法律适用上具有不稳定性,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潜在的法律冲突,二是新法与实践的落差。在法律冲突层面,《民法总则》中非营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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