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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业发展历史悠久,农业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长期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出台了一系列发展现代农业的政策与措施,推动了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我国农村区域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主线,发展现代农业和规模经营,通过组织创新,形成了大量产供销、种养加等农业经营综合体。以家庭农场、专业种养大户、农业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经成为我国发展现代农业的主力军。目前,受传统的小农经济思想和各种体制机制的制约,我国农业依然面临着经营规模偏小、经济效益低下、生产经营的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比较大等一系列问题。基于组织创新的视角,研究揭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和发展机制,对于推动我国现代农业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首先对组织创新、经营主体和新型经营主体等相关概念进行界定,阐述组织创新理论、交易费用理论、规模经济理论、劳动地域分工理论等指导本研究的相关基础理论。在此基础上,对国内外关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创新相关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归纳分析了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时代背景,比较分析了不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特点及其农业经营模式的选择。最后,以山东裕利蔬菜股份有限公司为案例进行实证研究。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山东裕利蔬菜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模式不断演化。由于早期的“公司+农户”模式存在一定缺陷,所以山东裕利蔬菜股份有限公司在实践中进行了创新,逐渐形成了“公司+合作社+农户”、“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两种模式。组织模式的创新发展,促进了公司的逐步发展壮大。山东裕利蔬菜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集中体现在经营者老龄化严重,受教育程度低,在掌握新知识、新技术方面积极性不高,对风险认识和抵抗能力不足,缺乏相应的市场管理知识;土地流转困难,利益分配机制不完善;缺乏相应的标准化生产技术,专业技术和服务人员数量较少,服务体系不健全等。针对存在的问题,本研究提出加快培育现代新型职业农民、重视农村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加强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完善和宣传,加大政府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力度等对策建议,以促进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