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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述学自上世纪60年代兴起至今,其理论的发展通常被划分为经典与后经典两个阶段。叙述学主张将文本对象封闭起来并对其进行对形式技巧与结构方面的分析。在经典叙述学发展阶段,主要以小说为研究对象,理论涵盖了叙述话语、叙述行为、叙述视角、叙述时间等多个方面。同时基于其结构主义背景,较少谈及叙述主体,在其后经典阶段亦未受到相应关注。但叙述主体作为文本内唯一承担叙述行为的载体有着重要的意义,同时这一概念本身也存在着许多误解与争议。因此,系统地梳理和探讨叙述主体相关问题十分必要。同时,鉴于广义叙述学的发展极大地延展了叙述研究的范围,本文对叙述主体的探究范围限定于文学虚构叙述之内。第一章问题的提出。结构主义对人之主体性的粉碎以及“作者退场”的理论背景使得叙述学在发展之初即在研究中隔绝了作者意图。但相较于传统的实证主义式的作家研究,“作者退场”无疑在表面上造成了一种主体缺席的现状——不再有真实的人对叙述文本负责。由此,叙述主体将出面承担从前属于作者的叙述权及价值判断。此外,在作者问题上始终存在着一些争议,同时也关涉本文的立场。无论国内外都存认为作者不可能完全退场甚至呼吁“作者回归”的观点。但经过结构主义叙述学理论的发展,作者实际上已经无从回归。最后,本文拒绝将作者纳入研究也并不仅仅基于结构主义立场,同时也包含一些伦理向度的考虑。第二章叙述主体的界定。叙述主体概念本身存在着许多误解与误用,其界定也存在着许多争议。本章简要梳理了学界目前关于叙述主体的种种不同界定,并在此基础上论述隐含作者、人物无法作为叙述主体承担叙述行为,对此前的一些界定加以澄清。最终确认叙述者是文本内惟一的叙述主体,但叙述主体并不是一种先入为主的存在,而是经由叙述行为这一语言交流实践才得以存在,也就是说,叙述主体并不具有心理本质,也不具有主动性。第三章叙述者对叙述行为的决定性作用。本章首先讨论叙述者的存在形态,其中的关键问题之一是叙述者的来源问题。在此基础上具体论述叙述者通过不同的叙述策略对文本的影响及不同叙述效果,包括叙述者的“看”与“说”及其形成的局部价值判断、叙述者与受述者的互动、述本的二重性及其产生的整体价值判断等。第四章叙述者与文本内其他主体的关系。除了叙述主体之外,文本内还存在着隐含作者和人物两个主体。二者均与叙述者有着密切的联系。但二者均依托于叙述而存在,并不具有叙述权,因此分别都在不同程度上被叙述者安排或影响。在这种关系中,隐含作者的主体性趋于弱化,但仍然可能与叙述者产生一些冲突,冲突的效果即为不可靠叙述。在叙述者与人物的关系方面,人物始终被叙述者叙述,因此在这一意义上,人物受控于叙述者,同时呈现出不同的文本形式。但叙述者也可能让位于人物。结语归结全文的中心内容,确认叙述者是完全承担叙述行为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