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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后社交网络逐渐兴起,以微博为代表的社交网络给了广大网民一片“豁然开朗”的公共领域。这片信息空间传播就像是一场“自助餐”,“把关人”和“议程设置”的工作大多由网民自己决定,饕餮的信息大餐也要由自己产生。在这个网络自媒体时代,曾经传播中的接收者同时也成为了信息的发布者,全球网民以网状的交流方式进行着新时代的大众传播。而由此处传播开来的舆论借助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广泛扩散至我们现实生活,形成了一张更为广阔、无缝隙的全媒体舆论网,在这天翻地覆的变化之中,媒介审判现象在微博介入后得到了一次更为复杂的升级。很多舆论由大量网民引出,加上具有公信力的传统媒体互动包装,堂而皇之地超越司法程序对司法案件抢先做出定性、定罪、定量刑、胜诉、败诉等结论,从而形成舆论压力,最终导致影响司法公正的现象。这种现象随着社交网络的发展大有愈演愈烈之势。本文采用个案分析的方法和文本分析研究方法,首先对中国媒介审判在社会语境变迁过程中的变化进行总结和归纳。再以“李天一案”中的媒介审判现象为例,以此来考察微博介入后的媒介审判形成过程和新的变化,试图探索微博介入后媒介审判现象的形成规律及对此现象规避措施。本文着重分析了与“李天一案”相关的媒体报道内容,包括对抽样样本进行文本研究,以及对“李天一案”的生成信源、波峰、结点扩散、多重力量介入、司法与媒体关系等问题的深入探讨。经研究发现:(1)回顾我国的媒介审判史发现,中国的媒介审判每次得到质的变化都和媒介变迁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尤其是微博的产生给我国的媒介审判现象的产生与传播产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2)“李天一案”的媒介审判是在微博介入后联合传统媒体共同推进产生的。信源和波峰的出现都和微博信息传播有着重要联系,微博在媒介审判的生成中占主导地位。而仔细探究在媒介审判现象中的多维度力量,公众的心理是最主要的推动力量,微博大V是决定舆论拐点的关键所在,律师团队和当事人亲友的公共力量是微时代媒介审判的新兴问题,而司法在“李天一案”中的表现则严重暴露出了媒介审判信息不对称的根源所在。(3)由“李天一案”出发,微时代的媒介审判绝不是个例。本研究发现微博介入后媒介审判是有一定的传播模式可循的,并且主导力量的匿名和传播内容娱乐化、暴力化都是媒介审判现象显著的特征。因此本研究在最后针对研究出的规律特征,列出了应对微博介入后的媒介审判的新措施,需要社会、新闻工作者和司法部门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