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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网络游戏迅猛发展,私服行为也愈演愈烈,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然而,在学界理论探讨、侦查打击、司法审判实践中,对网络游戏私服行为的定性、罪名适用以及司法解释适用,都存在一定的争议,成为亟需研究解决的课题。本文从以下四个部分展开讨论。第一部分,主要介绍我国网络游戏私服行为的经营模式。首先对网络游戏私服行为进行概述,分析了网络游戏的权益及私服行为的损害,介绍网络游戏私服的技术原理、构造以及盈利模式,简要概述了福建省网络游戏私服犯罪情况。通过厘清网络游戏私服的背景知识,为下一步论述探讨打下基础。第二部分,是对网络游戏私服行为的规范分析。首先对网络游戏私服行为侵犯的他人权益进行分析,阐述网络游戏私服产生背景,剖析网络游戏私社会危害性。随后,针对当前网络私服行为定性问题和罪名适用问题,从非法经营罪、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等不同视角,结合《刑法》分则中规定的相关罪名之构成要件,逐一对网络私服行为进行分析,并阐述笔者对网络游戏私服行为的分析小结。第三部分,是分析适用侵犯著作权罪对网络游戏私服进行刑法规制中存在的问题。当前的主流观点是适用侵犯著作权罪,但在理论上和实践中仍存在诸多争议和困惑亟待解决。围绕“复制发行”含义的争议,主要从私服经过修改是否属于“复制发行”、司法解释不当扩大“复制发行”含义引发罪名逻辑错误着眼进行分析;围绕“以营利为目的”存废与否存在争议;围绕数额确定的争议,主要从违法所得难以确定和非法经营数额规定不科学两个方面展开分析;同时还分析了证据固定难、罪刑不相适应等问题。第四部分,主要提出规制网络游戏私服行为的措施。着眼通过司法解释和案例指导完善法律的适用,探讨提出“以营利为目的”的主观要件的优化、犯罪数额认定的优化、明确“复制发行”的含义、加大量刑力度等措施。同时,从公安机关治安部门的侦查行为的优化角度,提出改进对策措施。综上,网络游戏私服行为应适用侵犯著作权罪规制,相关规制措施也应进一步优化,以期更好地预防和打击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