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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70年代,《正义论》的问世使得政治哲学研究得到了复兴,随之马克思理论与正义问题的关系也成为了热点。由于马克思没有正面阐述过他的正义理论,所以我们要研究马克思正义观就必须先解决马克思正义观的在场问题。文中从两点出发,来试图解决马克思正义观的在场,一是分析马克思主义对马克思理论与正义问题研究的开启,从外部结合证明其在场。二是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着眼于政治经济,就导致和正义问题不可避免的交叉和碰撞,从内部理论出发来证明其在场。马克思正义观的在场,让我们能从正义视角出发,对马克思文本进行再次解读。文章从两条线索展开对马克思正义观的研究:一是显明的批判,揭示思辨正义的局限。马克思早年满怀正义,但是那时候他深受自由主义的正义观的影响。对现实的不满,他首先反思了国家和法律的本质。随着反思的深入,他发现由于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的分离使得自由主义正义观有先天的局限性。政治国家试图通过政治权利来超越现实财富所造成的人的不平等。但是市民社会依然是建立在私有制度和人的异化之上,异化劳动是私有制和个人异化的纽带,同时又跟私有制相互强化,致使经济上的不平等延伸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所以,在这样的结果之下,自由主义正义观所倡导的平等和自由只是少数人的平等和自由和大多数人的美丽泡影。二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内在形成,使“自为”的思辨正义转向了“人为”的实践正义。历史唯物主义理论规定了实践正义观的三个向度,前两个向度从价值观的组成即社会历史(事实部分)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价值部分)出发,一是发展生产力,解决物质匮乏。二是追求人的全面自由发展,试图克服人的异化。第三个向度是实现共产主义,让超越正义的社会成为现实。前两个向度从克服正义存在的主客观条件出发,第三个向度从历史发展必然规律出发,来与前两个向度互为依存。这三个向度最终目的是要能够使全人类实现平等和自由。马克思实践正义观是批判的正义观,它从理论和现实着手批判,那么就会收到理论和现实的回应。在西方,罗尔斯在接受批判的前提下扛起了理论回应的大旗。当代中国把实践正义观结合到实际正义问题处理中,也算是从现实角度进行回应。这种回应也让人们看到实践正义观对当代中国的三个层面产生了积极启示:一是制度设计要倾向于弱势群体,二是社会层面解决正义问题要结合好形式正义和实质正义,三是实践正义观开拓和丰富了个人价值观的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