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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政府较早地制定了相关的外资法律,以达到利用外资来促进经济发展的目的。但泰国投资法律体系相对仍不完善,为了更好地吸引外国资本和先进的科学技术来发展亟需提高的相关行业,泰国与其他国家的之间的经济和贸易合作的调整规范、相关的具体实施细则需要进一步修改,一定范围内给予外国投资者更为优惠的待遇,同时完善国内的投资环境和市场秩序,因此需要通过分析自身缺点、学习借鉴他国立法长处等方式来修改调整相关的外资法律制度,这也是本文研究的目的和意义所在。 本文主要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叙述本篇论文的选题目的,现实意义,研究方式和创新点等;第二部分对泰国目前现行的外资相关的法律进行了介绍,明晰了泰国外资法律的优缺点。第三部分分析了泰国外资法律不健全的原因,及更为系统地阐述目前外资法律中存在的问题;第四部分通过分析、对比泰国以及美国、英国、中国的外资法律制度,得出泰国法律的不足之处大致有外国投资准入范围狭小和审批程序繁琐、外国投资的管理制度难以实际操作、外投资发生纠纷适用何种法律问题存疑、对外资经营者购买拥有土地的限制政策较多等方面;第五部分提出完善泰国外资法律可采取的措施,如改善外国资本准入法律制度和投资监管环境、吸取西方国家的经验教训并在结合泰国的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提高相关部门的执法实践能力、制定外资私募股权投资的法律制度、进一步巩固加大政府对外商投资的优惠政策、政治上维护政府和宪法的稳定等具体措施。鉴于工人不仅是企业发展的最终创造者,也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因此还创新性地提出了泰国政府应完善职工权利保障的相关法律如《工会法》等。第六部分宏观地对全文做了简要总结,并展望泰国未来外资法律制度完善后带动的经济发展和国际地位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