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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探讨肺癌中血管内皮生长因子受体Flt1、KDR及Flt4的表达与转移及预后的关系。方法:应用免疫组织化学PicTureTM-PV9000法测定75例肺癌标本中血管内皮生长因子受体Flt1、KDR、Flt4的表达。结果:1.肺癌组织中血管内皮生长因子受体Flt1、KDR的表达较为广泛,主要位于肿瘤细胞包膜、胞浆,纤维母细胞、血管内皮细胞和炎细胞的胞浆中亦有表达。Flt4主要表达于肿瘤细胞浆中,少数表达于纤维母细胞;部分小细胞癌细胞核呈阳性着色。2.肿瘤细胞中Flt1、KDR、Flt4的阳性率分别为65.33%,76%,69.33%,纤维母细胞中分别为45.33%,57.33%,37.33%,三种受体在肿瘤细胞中的阳性表达均显著高于间质纤维母细胞(x2=6.068,5.88,15.429;P=0.017,0.019,0.001)。3.肿瘤细胞及纤维母细胞中三种受体的阳性率在不同年龄(x2=0.537,1.919,3.335;1.072,0.71,2.938;P=0.765,0.383,0.189;0.585,0.701,0.23)、不同性别(x2=1.78,1.292,0.742;0.013,0.668,0.698;P=0.182,0.256,0.389;0.908,0.414,0.403)及不同病理类型(P=0.374,0.287,0.24;0.356,0.786,0.312)、不同病理分级(x2=0.457,3.234,3.464;4.844,1.573,0.762;P=0.796,0.199,0.177)之间差异均无显著性。4.D≥5cm组中Flt1、KDR及Flt4在肿瘤细胞的阳性率分别为81%,88%,84%,纤维母细胞中为56%,59%,44%;直径3~5cm组中分别为65%,77%,65%,35%,65%,31%;直径≤3cm组阳性率分别为35%,53%,47%,41%,41%,35%。肿瘤细胞中Flt1、KDR及Flt4的表达在三组间差别均有显著性意义(x2=10.35,7.288,7.563;P=0.006,0.026,0.023),纤维母细胞中差别均无显著性意义(x2=2.863,2.558,1.072;P=0.239,0.278,0.585)。5.淋巴结有转移组肿瘤细胞的Flt1、KDR、Flt4阳性率分别为78%、92%、83%,纤维母细胞中为58%、75%、44%;淋巴结无转移组三种受体的阳性率分别为54%,62%,56%,33%,41%,31%,除纤维母细胞中Flt4的表达在二组间差别无显著性意义外(x2=1.496,P=0.221),三种受体在肿瘤细胞及二种受体在纤维母细胞中的表达在二组间均有显著性差别(x2=4.734,9.316,6.382;二.…….<sub>…<sub><sub><sub>.士立鱼夔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4.721,8.833;P=0.03,0.002,0.012;0.03,0.003)。6.术后1年内死亡组Fltl、KDR、Fl t4阳性表达率在肿瘤细胞为92%,88%,9器,在纤维母细胞分别为65%,85%,54%;术后1至5年死亡组阳性率分别为67%,92%,71%,46%,54%,33%,术后5年以上生存组阳性率分别为36%,48%,44%,2钱,28%,24%,除Flt4在纤维母细胞中的表达无显著性差异外(x’二5.094,P=0.078),三种受体在肿瘤细胞及二种受体在纤维母细胞中的表达均有极显著差别(x’=17.87,16.19,14.03;8.812,19.19;P=0.000,0.000,0.001:0.012,0.000)。7.肿瘤细胞中Fltl、KDR、Flt4表达均呈极显著性两两正相关(Fltl与KDR,Fltl与Flt4,KDR与 Flt4;r=0.443,0.366,0.303;P=0.0004,0.0036,0.009),而纤维母细胞中仅Fltl与Flt4表达呈正相关(r二0.282,P二0.011)。结论:1.三种受体在肿瘤细胞中的表达均显著高于间质纤维母细胞;肿瘤细胞中三种受体的表达具有协同效应。2.肺癌细胞中Fltl、KDR及Flt4的表达在不同肺癌大小、淋巴结转移、术后生存组间均不同,纤维母细胞中仅Fltl、 KDR的表达在不同肿瘤淋巴结转移、术后生存组间不同。3.肿瘤细胞、纤维母细胞中三种受体的表达在不同年龄、性别、病理学类型、组织学分级间均无差别。4.联合检测Fltl、KDR及Flt4的表达,可能对肺癌转移及预后的评估更有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