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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权抵押贷款作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产物,是我国农村产权改革和农村金融改革的双重创新。目前,我国林业经营者对林业发展资金需求较为迫切,而常规的林权经营资金并不能满足林业的迅速发展,在这种背景下,集体林权抵押贷款势必将成为弥补林业发展资金缺口的新型融资方式。集体林权抵押贷款一方面可以盘活林业资源,使林业资源的经济价值、社会价值得以充分发挥;另一方面可以满足林农等林业经营者的发展资金需求,为林业发展提供融通资金。因此,集体林权抵押贷款对进一步巩固、发展林业经济,促进林区人民发家致富,促进林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在集体林权抵押制度中,林农是集体林权抵押的直接关键利益相关者,其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障与实现是评价集体林权抵押制度绩效成果的关键性标准。而林农作为弱势群体,其合法权益往往无法得到保障与实现,不仅使得林农没有真正的脱贫致富,同时也大大影响了林农经营林业的积极性。文章以林农权益保障为视角,着重剖析了集体林权抵押贷款发展概况以及林农的经济发展权、民主权益、社会权益等权益保障不足的现状,并分别从法律与政策方面、抵押主体方面、配套服务制度方面分析影响林农权益保障的缘由,进而提出了完善法律与政策、加强林农和金融机构自身方面的建设、健全森林采伐制度、完善资产评估制度、规范林业产权制度、建立健全林业保险机制、推进林业合作组织建设、完善生态补偿制度等健全集体林权抵押贷款中林农权益保障机制的对策,以期能够为林农权益的保障与实现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