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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年代以来,世界经济中的两个趋势为跨国公司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第一,信息技术等与跨国公司地理分散化的经营活动有关的高新技术突飞猛进;第二,新自由主义的政策时尚不断推动着国际贸易和投资体制的自由化。它们驱使跨国公司进行战略、组织结构调整,以适应这种变化。在这一过程中,以复合一体化为特征的国际化生产方式日臻成熟,并成为推动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主要动力。 然而,当前的经济全球化进程存在着一个根本的矛盾:市场以及市场主体行为范围日益全球化,但是市场监管当局的职能仍是国家性的。这一矛盾带来了跨国公司、国家和市场之间关系的变化。并造成了明显的制度不均衡问题。 首先,由于跨国公司在世界经济中影响力的日益提高,以及以参与国际分工和竞争为特征的开放型发展战略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采纳,国家(包括母国和东道国)对跨国公司的态度从限制转向全面的欢迎和支持。这大大弱化了国家与跨国公司讨价还价的能力,并且迫使各国加入到吸引外资的竞争中.结果不仅使得各国将直接投资活动引向福利创造目标的难度日益增加,而且往往造成社会福利的额外损失,同时使国家的经济主权和宏观管理能力面临越来越大的挑战。不仅如此,随着跨国公司经济力量的壮大,这些企业参与和左右政治决策过程的意愿和能力都已达到空前水平,它们日益成为国际政治经济秩序的主动和主要的影响力量。 其次,面对经济全球化趋势,跨国公司广泛采用购并、战略联盟、内部和外部的网络化等战略加以应对,结果深刻地改变了全球市场中的产业组织结构和游戏规则。一方面,跨国公司对资源和经济活动的控制范围已经延伸到与所有权相联系的企业边界之外;另一方面,由于缺乏有效监管全球市场的国际制度和国家在国际层次的机会主义特征,许多行业中的寡头垄断结构已经从国家层次上升到全球层次。同时,一种新型的以知识为基础的寡头结构正在形成。而国家间的政策差异的所提供的政策套利机会,也日益为跨国公司的成本外部化行为创造着条件.这使得全球化经济中市场失灵的问题与日俱增. 此外,随着跨国购并、联盟活动的愈演愈烈、当地化战略以及资本市场的全球化趋势,跨国公司的国籍日益模糊.这不仅对基于“企业与国家利益相一致”的传统政策思维和国际层次的国家机会主义提出了挑战,也进一步对国际层次约束市场主体行为的相应制度提出了需求. 结合对以上一系列问题的讨论,本文论证了建立约束和规范跨国公司行为的国际协调机制和国际制度的必要性,并对建立这些制度可以依循的途径和方式进行了探讨.最后,本文简单讨论了发展中国家利用外资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