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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2年3月19日国务院在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上提出“政府的事务性管理工作、适合通过市场和社会提供的公共服务,可以适当的方式交给社会组织、中介机构、社区,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以来,中央陆续出台了与政府购买服务有关的政策指导意见。党的十八大报告正式强调要“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提出要“把政府职能转变放到行政体制改革的突出位置,以简政放权为重点,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逐步转移出去,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社分开”。随后,2013年5月13日召开的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动员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要“加大购买基本公共服务的力度,要加快制定出台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2013年7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指出,“将适合市场化方式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交由具备条件、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机构和企业等承担”。这些举措不仅表明了中央对执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决心,也表明中央对社会组织参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支持态度。对于政府如何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国务院办公厅于2013年9月30日正式出台了《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明确了社会组织参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目标和方向。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提出要“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再次说明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重要性以及中央对此问题的高度重视。近年来,在中央政策的支持下,各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根据地方特色制定了相应的实施办法与规章制度,使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在实践中发挥深化政府职能转移、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与效率、促进社会组织发展等重要作用。然而由于社会组织参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一种正在探索和实践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各地方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运行模式,并且云南社会组织参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发展较晚,在实践上离其他省、市、地州还有一定差距。因此,本文对云南社会组织参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进行分析研究将具有理论与现实意义。本文以云南社会组织参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为研究对象,通过使用文献研究法、比较研究法、实地调查法三种研究方法,以治理理论、公共服务提供与生产理论、委托代理理论为理论基础,首先对社会组织、公共服务、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概念进行界定,通过研究社会组织参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发展历程,以及云南社会组织参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特点、现状,认为云南社会组织参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存在社会组织发展缓慢且结构不均衡、购买公共服务资金不足、缺乏长效合作机制等七个问题;其次从社会组织及政府部门两个角度出发,发现云南社会组织参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存在问题的原因有政府部门购买服务意愿不强烈、社会组织自身能力建设较弱、社会组织难以承接多元化的公共服务需求等六个原因;再而通过比较美国与英国,上海、北京与广东有关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异同,借鉴其有益的经验;最后提出加强政府与社会组织互助关系、完善社会组织参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创建社会组织参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长效合作机制、完善社会组织参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监管机制等六个针对性对策建议,希望为云南社会组织参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发展实践提供理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