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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证券化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能够在未来产生可预见的稳定现金流的资产,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分离与重组资产的收益和风险,转化成可在金融市场出售的可流动的证券的过程。在金融资产证券化过程中,特殊目的机构以证券销售收入偿付发起人资产出售的价款,而以资产未来产生的现金流偿付投资者的投资收益。金融资产证券化是国际金融市场上重要的金融创新产品,它改变了全球的金融结构和信用配置格局。金融资产证券化涉及众多参与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证券化基础资产的确定、SPV的设立和运行、真实出售、破产风险隔离、信用增级与信用评级等诸多法律问题,其中,SPV的法律制度、真实出售、破产风险隔离和信用增级是金融资产证券化过程中的核心问题。我国尚无金融资产证券化的专门法律,在现有法律制度下,金融资产证券化复杂的运作机理涉及的法律障碍众多,重构金融资产证券化法律制度势在必行。因此,为了推动金融资产证券化的发展,保护投资者的利益,防范金融风险,我国必须加强、加快金融资产证券化法律法规的制订工作。论文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金融资产证券化的基本概念及其演进,适合证券化的基础资产的法律标准和种类,证券化的参与者和基本流程,开展金融资产证券化的意义和我国的发展现状,并对美国的次贷危机与资产证券化的关系进行了简要的分析。第二部分对金融资产证券化法律制度进行了研究,在分析证券化法律关系的基础上,对构成证券化法律制度体系的资产转让法律制度、特殊目的机构法律制度、信用评级和信用增级法律制度、证券发行和交易法律制度、会计和税收法律制度进行了分析。第三部分介绍了我国金融资产证券化法律制度的现状,着重介绍了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有关的法律规范,在分析我国证券化相关立法状况的基础上,对现有法律制度下开展金融资产证券化面临的法律障碍进行了分析。第四部分根据我国金融资产证券化法律制度缺失的现状,通过比较分析,提出构建我国金融资产证券化法律制度的出发点是克服现有法律制度对证券化的约束。因此,我国应选择专门立法模式,对制约证券化发展的法律障碍予以排除和突破。同时,对金融资产证券化法律制度的架构提出了补充和完善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