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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对社会的发展与稳定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只有客观全面地分析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原因,采取针对性的对策并加以管理,才能更好地将群体性事件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在多元利益分化的社会下,贫富差距不断拉大,不公平的现象时有发生,使得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不断增加。群体性事件暴露出我国社会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同时也反映出公安机关的职能发挥状况。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使公安机关难以有效地处置群体性事件,导致群体性事件不断升级,对社会造成更大的贻害。因此,在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的问题上,需全面认识到群体性事件的危害,以及导致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原因,从而采取针对性的对策,更好地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与长治久安。 本文首先对国内外群体性事件相关研究及理论进行梳理及阐述,并对汕头市华电项目群体性事件发生的起因、发展以及公安机关的处置措施进行分析论述。再者,结合危机管理4R理论,从萌芽期、预警期、爆发期、缓和期四个阶段来分析目前汕头市公安机关在处置过程中的参与角色问题。 本文认为,公安机关需时刻牢记自身的参与角色,做好维稳风险评估者、情报搜集分析者、社会秩序维护者、突发事件应急处突者、矛盾化解辅助者等角色定位。同时,公安机关亦应发挥自身优势,建立和完善群体性矛盾化解的联合工作机制、预警机制,完善处置策略,健全善后机制,从而及时和有效地防止恶性群体性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