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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吴邦国委员长正式宣布我国已建立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法律体系完善之后,如何提升立法质量成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内在要求。对立法进行评估可以结合立法经验、社会实践发现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及待改进的地方。立法后评估对于保障立法质量,反应立法民主性等都有着重要的作用。法律的功能之一是用于指导实践,其需要根据现实状况适时地加以调整和修改,并且法的实践经验对于后续立法有着重要的意义,因此,完善的立法后评估体系是目前必须建立的,西方发达国家在立法后评估方面有很多建树,成本效益评估模式在西方的法律实践中益处颇多,尤其是经济立法,宏观调控方面已被证明对提升立法质量有很大的助力。我国在探索立法后评估方面也做了很多成功的实验,如何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立法后评估模式还没有定论,本文着重探讨运用成本效益模式进行立法后评估工作。立法后评估工作已经逐步引入到我国立法工作中,并得到了中央及地方立法部门的重视。成本效益评估模式是立法后评估应当采用的一种有效方法。本文通过阐述成本效益评估模式运用到我国立法工作中的理论基础、主要内容及借鉴国外成本效益评估立法的成效,分析立法成本与立法效益在我国社会环境下立法情况,旨在说明我国运用成本效益评估模式进行立法后评估工作有益于提升法律质量,使立法更加适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成本效益评估模式发源于法律经济分析,如何有效的将经济学关于成本效益的分析运用到立法工作中,需要结合立法自身的法律性质,立足于法律的功能,社会的需要,探索立法后评估运用成本效益评估模式的有效途径,是本文的写作目的。除引言外,本文共分为四章。第一章为对已有立法后成本效益评估模式研究成果的综述。介绍了立法后成本效益评估模式的国内外的研究现状,本章中作者阐述了美国及德国等西方发达国家运用成本效益评估模式到立法后评估工作中取得的效果和存在的问题。介绍了国内学者就在我国立法环境下的成本效益评估模式运行方式和意见。第二章为立法后成本效益评估的必要性和现实性,本章中作者分析了立法后评估在我国的发展历程及对当前立法发展阶段的意义和作用。第三章为立法后成本效益评估模式的主要内容。第四章重点论述了构建我国特色的成本效益评估模式。文章对成本效益评估模式的理论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并结合当前我国的法制发展阶段,对我国运用成本效益评估模式提高立法质量进行了论证,提出立法后评估运用成本效益模式是切实提高立法质量,满足社会现实生活对立法要求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