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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马斯·阿奎那的灵魂学说,在中世纪经院哲学中处于一个核心和关键的地位,他的理论学说不仅关系到神学与哲学、信仰与理性相容与否的问题,而且涉及到他对前人观点的批判与改造、吸收与借鉴,以及他与同时代人的论争及其意义。托马斯的灵魂观涉及到对柏拉图—奥古斯丁和亚里士多德两大传统的认识问题,对这两大传统的分析,是考察托马斯灵魂观思想渊源的一个有效途径。尽管在亚里士多德传统中存在着两个分支,即阿维罗伊主义和托马斯主义,但是托马斯对于前者的批评,却在某种程度上成全了自己对理智灵魂的深刻认识。对于托马斯的灵魂观,本文主要围绕两个论题展开:一是,对灵魂本身的认识。在中世纪的神学背景下,人是由灵魂和肉体结合而成的观点几乎是一个公认的真理,然而,对于两者的关系,人们却是众说纷纭没有达成共识。对此,托马斯从亚里士多德的形式质料说出发,阐明了灵魂与肉体的关系,并在阐述灵魂本质的基础上论证了灵魂不朽的教义。此外,托马斯通过对现实与潜能、存在与本质的分析指出,在灵魂问题上也存在着现实与潜能、存在与本质的区分,如果把与灵魂功能的潜在性相对应的活动的现实性,混淆为与本质的潜在性相对应的存在的现实性,将会导致“多型论”的错误。由于灵魂的功能不能与灵魂本身相等同,所以多型论是不成立的,单型论是正确的。二是,对理智灵魂的论述。托马斯通过对亚里士多德理智理论的分析指出,虽然不朽的理智灵魂与灵魂的可朽部分是有区别的,但这并没有证明理智灵魂是一个为全人类共有的、绝对独立的实体。此外,那些主张统一理智论的阿维罗伊主义者,由于夸大了理智灵魂与灵魂的可朽部分之间的差异,因而得出了荒谬的结论。托马斯认为,统一理智论的错误在于,它既违背了理性要求只有一个认识主体的命题,而且违反了基督教所主张的“个人灵魂不朽”的教义。由于托马斯首先是一个基督徒,其次才是一个亚里士多德主义者,因此,托马斯将信仰置于理性之上,认为对于理性无法理解的信仰问题,只能由启示来解决,而不能为了理性牺牲信仰。鉴于基督教在当时所处的环境和所面临的新挑战新问题,托马斯出于信仰寻求理解的初衷,尝试着以亚里士多德学说为理论依据,为依傍理性走向信仰的可能性做出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