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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经济时代下的公司制企业,物质资本要素成为了生产力中起决定作用的要素,物质资本所有者——物质资本股东天然成为了企业的所有者,成为了控制权(所有权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的唯一拥有者。遵循“股东至上理论”,财务会计在对收益计量和核算过程中,主要侧重于对物质资本、物质资本所有者权益的增减变动进行计量、核算、分析、报告,权益框架的安排肯定和再现了物质资本产权,而劳动者仅获得劳动补偿价值,劳动力的价值没有增值体现;人力不属于资产,人力资本产权没有定性化、显性化、制度化,更谈不上人力资本所有者对企业财产的所有权。在企业的权力配置结构中,更是体现了物质资本所有者的意志,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无不掌控在物质资本股东的手上,劳动者处于被雇佣的地位。这种产权制度的弊端日益凸显,主要包括由于控制权配置不合理引起的内部人控制问题和由于收益索取权配置不合理引起的分配不公问题。而实践中采用的股权激励等办法的效果不明显,反而产生了新的问题,比如企业短期投资行为、为获得股票溢价而进行的会计造假事件等。
要素资本产权就是企业关键资本要素的所有者享有企业所有权的一种产权制度,具体来说是指知识经济时代下,物质资本股东和人力资本所有者凭借其向企业投入的关键要素资本而分享企业所有权的制度。合理的企业控制权和收益索取权配置应该是物质资本股东和人力资本股东按资本的投入价值分享企业的控制权和收益索取权。这种制度不同于单一的物质资本产权制度和单一的雇员所有制,是一种企业关键的资本要素所有者的权益保障机制。
要素资本产权制度下的权利分配制度是一种分享型的权力分配制度、公平型的收益分配制度、有效型的监控制度。要素资本产权下,人力资本股东和物质资本股东按照各自的资本账户余额的份额行使控制权,建立分享型的治理结构和模式。收益索取权的配置应遵循保值、增值的原则、收益和风险对等的原则。物质资本股东、人力资本股东按投入资本分享企业剩余收益,人力资本所有者的收益索取权顺序低于股东。
要素资本产权制度以建立完善的物质资本产权和人力资本产权制度为前提。我们首先必须建立完善的人力资本产权制度,将人力资本价值定量化、显性化,将人力资本产权的定性化、制度化。利用要素资本产权会计反映和核算的功能,将这种产权制度的权力配置和收益索取完整的确认、计量、揭示出来。配合相关的财务制度调整、公司治理结构改革、人力资本市场的建立、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制度的调整,以保障要素资本产权制度的顺利实现。
要素资本产权制度使得人力资本所有者和物质资本所有者的利益趋同,不再存在单一物质资本产权制度下的委托——代理关系,所有权和经营权以新的形式达到统一,这种统一不是古典企业产权模式的重复,而是螺旋式的上升,它满足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是一种产权制度的创新。这种创新一方面将最大程度地调动人力资本所有者的积极性,充分挖掘要素资本的潜力,从而提高企业的价值和社会生产力水平,另一方面利用合理的收益索取顺序保障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不被侵害,从而真正做到企业价值最大化、要素资本所有者利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