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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人类社会的物质和精神文明,是世界文化多样性的活态呈现。近年来,随着非遗保护实践的不断深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成为了新的社会公共议题,为大众所关注,单纯的依靠“输血式”的保护方式已经不能适应新社会形态下非物质遗产保护的需要。如何通过更新保护理念和保护方式,让一定范畴内的非遗为自身的保护与发展注入活力、更好的融入现代生活,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首要难题。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为非遗保护提供了一种新思路,自2006年提出以来,十余年的理论探讨与实践探索证明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是符合非遗传承与发展规律的一种保护方式。本文借助文化生态的理论,基于非遗生产性保护过程中存在的理论问题与实践问题,在重新解读《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中关于“生产性保护”概念的基础上,归纳总结了适宜生产性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共性,即生生不息的生产性、绵延至今的活态性和流通不绝的商业性。接着探讨了生产性保护视野下宜兴紫砂陶制作技艺,重点运用文化生态理论分析了宜兴紫砂具备生产性保护的普遍条件和特殊文化生态,通过实地调研和理论分析总结了宜兴生产性保护3大特有模式:即“公司+基地+工作室+文化旅游”生产模式、“家庭手工作坊”生产模式和“合作社+农户”生产模式。针对当前生产性保护“忽视因项制宜”、“背离文化传统”、“盲目产业化开发”等普遍性问题,以及宜兴生产性保护过程中的现实挑战,从政府、传承人、市场等层面为今后宜兴紫砂陶制作技艺生产性保护建言献策。最后,结合生产性保护理论探讨与实践探索过程中普遍存在的争议问题,对当代非遗生产性保护实践进行反思。首先结合宜兴生产性保护实践的成功经验,提出了生产性保护的核心是文化生态这一观点,除此之外生产性保护更离不开传承人、学者等社会人士的广泛参与。并进一步指出生产性保护的范围绝不仅仅局限于传统技艺、传统美术、传统医药药物炮制3大类别的非遗项目,与此同时,也要认识到“生产”的双重属性。但并不是所有的非遗项目都适宜生产性保护,在生产性保护实践中要审慎处理产业化开发与生产性保护的关系、以及非遗原汁原味传承与创新发展之间的关系,笔者着重从文化生态视角回答了“什么是生产性保护?什么样的非遗项目适宜生产性保护?如何生产性保护?”等问题,借助宜兴生产性保护的成功经验,以期为其他非遗生产性保护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