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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产品是人们公共利益体现的载体,良好的公共产品供给机制可以有效地促进社会和谐、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政府直接生产和供给和通过市场机制供给是两种基本的制度安排。城市污水处理作为一种重要的公共产品,长期以来是由政府直接供给,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对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的需要越来越迫切。而传统的政府投资建设,并直接垄断经营污水处理厂的供给模式,已经使得政府财政负担不堪重负,企业缺乏竞争,效率低下。通过市场化模式,引进外部投资者,盘活存量基础设施,打破垄断,提高企业运营效率,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受到了地方政府普遍欢迎。我国自上个世纪末开始,通过引进外部投资者进入城市污水处理领域,取得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城市污水处理有着很强的公共产品属性,要想充分发挥其效益,避免市场失灵,对城市污水市场化中政府监管问题的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这对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促进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市场化进程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文围绕公共物品供给市场化进程中政府监管这一主题,注重理论联系实际,首先对公共物品供给市场化及政府监管的相关概念、特点和理论基础进行了分析说明,接着以南京城北污水处理厂经营权转让项目为例,对政府监管的方法、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和研究,并运用了SWOT分析法对监管效能进行了分析。最后在分析了国内外不同体制背景下的政府监管的经验,对完善政府监管职能从完善法律法规、转变政府职能、建立科学的监管体系、完善对监管机构的监督和制约四个方面提出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