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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各种复制形式的出现,网上侵犯版权的行为越来越多,版权人的合法权益遭受到严重的威胁。与较高昂的司法维权成本相比,通过使用技术保护措施来防止侵权人对版权的侵害,版权人更喜欢后面的方式。世界上的主要国家和相应的国际组织也把版权技术保护措施纳入相关的法律保护。但是将其纳入法律保护的范围又将产生一种新的制度冲突,它将与原有的合理使用制度产生冲突,也将与个人隐私和权力用尽原则产生冲突,它也将打破原有传统版权下普通大众与版权人的微妙平衡。因此,许多国家用立法的方式既保护版权人的合法权益,又规制版权人权利的使用。版权技术保护措施就是一把双刃剑,我们既不能让版权人滥用该权利侵害公共利益,也不能放任在数字化的网络时代下盗版及非法复制的流行。通过对技术保护措施进行法律保护和法律规制,达到版权人、网络服务提供商和普通大众之间的利益平衡。本文准备在对我国版权技术保护措施的定义、性质、分类、构成要素和法益分析的基础上,厘清其内涵把握其性质,再对版权技术措施保护和规制的必要性进行分析,确保其研究价值和意义。接下来深入剖析我国在版权技术保护措施立法上的不足,然后借鉴国外发达国家和地区关于版权技术保护措施先进的立法经验及立法理念,再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与司法实践,最后为完善我国关于版权技术保护措施的制度提出相应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