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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我国决定在主板上市公司分类分批推进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审计,但没有强制要求进行整合审计,即由同一事务所承担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这给了上市公司审计模式(整合审计与非整合审计)选择的空间,当前大部分上市公司选择整合审计,而小部分选择非整合审计,那么不同的审计模式是否会导致不同的审计质量?这个问题尚待研究。国外有关整合审计的研究从PCAOB颁布AS NO.5之后开始,主要集中在AS NO.5与AS NO.2的对比以及AS NO.5实施后整合审计对审计费用和审计质量的影响(Jiang&Wu,2009;Abraham D.Akresh,2010;Wang&Zhou,2012等)。国内有关整合审计的研究前期主要集中在探讨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的内在关联性以及整合审计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张龙平、李晓红、谢晓燕,2009;唐建华,2011),随着整合审计在上市公司的逐步实施,出现了整合审计与审计质量相关的实证研究(倪小雅、张龙平,2015;胡本源、徐丞宬,2015),但这类与整合审计审计质量相关的实证研究主要以财务报告质量特征为基础且数量相对较少,还没有从市场感知的角度研究整合审计审计质量,以市场感知方式度量审计质量比以实际输出方式(如以财务报告质量特征替代审计质量)度量审计质量更为全面(Defond,2015),因此,当前的整合审计研究并不能全面反应整合审计实施带来的审计质量的变化。本文以我国2012-2014年沪深两市A股主板上市的公司为研究对象,以有效市场理论、信号传递理论、系统协同理论以及溢出效应为基础,以盈余反应系数作为审计质量的替代变量,并且考虑了事务所规模这一因素,由于非整合审计与整合审计样本分布不均衡,另外为了避免行业对盈余反应系数的影响,在四大样本组和非四大样本组分别按照行业和规模对非整合审计样本和整合审计样本进行1:1配对,参考Teoh and Wong(1993)构建实证模型,从市场角度实证检验了企业实施整合审计对审计质量的影响。研究发现,在大规模事务所样本组中,投资者更认可整合审计下提供的审计质量,在小规模事务所样本组中,投资者对不同审计模式下提供的审计质量感知没有差别,这表明在独立性与专业技术相对较高的情况下,投资者认为实施整合审计能够带来更好的审计质量,而在审计师独立性和专业性受到质疑的情况下,投资者认为整合审计与非整合审计的审计质量没有明显差别,进一步研究发现,在小规模事务所样本中,投资者对审计师不具有行业专长且采用非整合审计的公司感知质量较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