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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祭祀活动在古人的政治和日常生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侯马晋都新田遗址迄今为止共发现十二处祭祀地点,其数量之多,规模之大,是同时期的其他遗址所无法比拟的。各祭祀地点的年代介于公元前600年至公元前380年之间或稍晚。虒祈遗址位于新田古城的西南侧,由夯土建筑、墓地、祭祀遗迹三部分组成,发现的祭坑数量达2000余座,是规模最大的一处祭祀遗址。新月小区位于该遗址祭坑分布区域的西北侧,共发现560座祭坑,本文以这批祭祀材料为基础,结合文献记载,分别对祭坑的布局、用牲坑、用器坑和空坑进行探讨,来研究当时祭祀用牲、用器的方式,进一步推测该地点的祭祀性质。本文共分六部分。第一章提出本文的选题价值,对虒祈遗址新月小区地点的概况进行了介绍,并简要阐述了本文的研究方法。第二章介绍了新月小区祭祀地点祭祀坑的整体布局和形制,从祭坑的平面布局来看,只有极少数祭坑间存在打破关系,整个祭祀区域应是经过统筹规划的,是一个长期性、连续性的祭祀地点。第三章从牺牲的种属、年龄、性别、病理、埋入方式以及用牲坑的使用方式几方面,对用牲坑进行了系统的论述。本文认为,该地点祭祀用牲的种类分马、牛、羊三种,以羊、牛为主,在祭祀用牲的选择上存在尚牡尚幼的现象;在埋葬牺牲时,是直接将其从坑口抛入,没有刻意地去摆放牺牲的头向和姿势,每类牺牲都存在全牲祭祀和部分祭祀两种处理牲类的方式,并且在一次祭祀活动中存在仅使用一种处理方式或同时使用两种处理方式的可能性。在一次祭祀活动中,存在仅使用一头牺牲,或将两头、多头同一属种或不同属种的牺牲组合使用的现象,对多头牺牲的埋葬方式存在两种可能性,一种是将所有牺牲埋入同一个祭坑中另一种是按个体将其埋入距离相近、并排分布的一组坑中。第四章对用器坑和空坑进行探讨。首先,对用器坑的情况进行了简要介绍,结合文献资料对其性质进行了分析,并通过与侯马地区其他祭祀地点在用牲、用器方面的比较,认为祭祀的时间、地点、对象以及主祭人的身份等级诸方面的因素都会对祭祀活动中用牲、用器的方式以及每种方式所占的比重产生影响;其次,结合文献资料、相关的考古发现以及空坑的平面分布情况,对空坑的用途和使用方式进行了探讨。第五章根据新月小区祭祀地点的祭祀方式及其所处的地理位置,并与同时期的祭祀遗址进行比较,对该地点的祭祀性质进行了初步探讨,推测其可能为社祀遗存。第六章为结语部分,对文中得出的结论进行了总结,并指出文章中未能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