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飞速发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形成了新态势。采取众筹新模式、汇聚发展新动能,促进生产与需求的匹配、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融合成为改革新方向。众筹融资拓宽了创业创新投融资新渠道,有效解决了小微企业、特别是初创企业融资难题,促进了资金需求者和提供者之间的有效匹配和资金流通。全球众筹融资额度已呈井喷之势,截止2016年底已达2000亿美元,我国2016全年融资额度达217.43亿元,众筹平台已达511家。然而在飞速发展的同时,非法集资、频频跑路、歇业等风险也不断发生,众筹平台不断爆发道德风险,平台自融现象严重,自律性普遍较差。本文结合这一背景,考虑消费者参与众筹的心理因素,研究了各因素对融资成功的影响、如何更好的促进大众参与融资的合作机制,以及众筹融资监管法律缺失下众筹平台如何发挥中介平台作用对发起人进行审核并监管、监管部门如何对众筹平台的违规行为进行监管的问题。文章以当前互联网众筹中存在的问题为出发点,结合现有学者的研究成果,用管理科学的研究方法,以消费者不同的决策机制为线索,提出了以下待解决的问题:(1)在消费者等额提供资金和自愿多提供资金两种情形下,融资目标、融资份额、产品偏好、产品质量以及团体效应等因素对其决策行为有何影响。发起人如何设计项目参数才能更好地提高消费者参与积极性进而提高融资成功率。(2)在众筹平台上,由于项目发起人和消费者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发起人出于融资需求,极度夸大自身项目创意和回报率来吸引消费者投资,消费者无法识别项目优劣而出现违约甚至跑路风险。作为中介的众筹平台为了平台声誉或长远利益,该如何对发起人项目进行审核,如何采取惩罚机制和担保机制有效的规避发起人道德风险问题,这些问题已成为影响众筹融资长久发展的关键。(3)众筹平台具有准入门槛低、出资金额小的特征,加上监管法律的缺失,酿成了以欺诈为目的的平台出现,有些平台自律性较差,打出较高收益或回报的噱头,隐瞒财务真实信息、发布各式各样的众筹项目,给投资者带来巨大风险。在高额的监管成本下,监管部门该如何对众筹平台实施监管,众筹平台的机会主义违规行为该如何遏制,监管困境该如何解决,上述问题成为众筹稳定发展、规模不断扩大的基石。针对本文的研究对象和研究内容,文章对众筹的相关理论和研究方法的相关理论做了介绍,按照研究的内容对众筹的相关研究文献进行了分类综述。在文献综述基础上,作为对文献的补充,以产品众筹为研究主体,结合不同的研究方法对上述所提问题进行了探讨。具体如下:首先,将互联网众筹中消费者资金支持刻画为多人博弈问题,消费者决策是否参与众筹是一个动态调整过程,其会根据已经支持者人数、评论数量、社交网络分享数量、项目剩余天数、已融资额度、项目类别等动态信息不断优化自身策略。本文在有限理性假设下,采用大群体反复博弈——复制动态方程,在公平贡献和利他主义两种情景下,建立消费者群体模仿学习不断调整支持众筹和不支持众筹的多人两策略演化博弈模型。通过对不同参数变化对系统演化稳定均衡点及吸引域的影响分析,探讨存在消费者后悔度情形下各因素对众筹演化成功的影响。研究表明:公平贡献情形下,若不考虑后悔度,则支持众筹策略占优;若考虑众筹失败带给消费者后悔情绪而产生负效益时,当融资目标越小,产品质量越高,消费者偏好越大,团体效用越大,越有利于众筹演化成功;然而,发行份额的增加会带给消费者搭便车的投机行为,从而抑制众筹成功。存在利他主义行为情形下,消费者偏好、产品质量和团体效用越大,越有利于众筹演化成功,但是,当融资目标不变而发行份额增加时,没有助长消费者搭便车的投机行为,反而提高了众筹演化成功的概率。其次,针对如何促进消费者合作众筹的涌现问题,在混合均匀的有限消费者群体下,文章基于Moran过程探讨参与众筹和不参与众筹策略演化动态。将消费者分成参与和不参与两个群体,为简化分析,分别从两群体两人博弈和多人博弈角度,通过计算两策略扎根概率,对两策略扎根概率进行比较并分别与中性漂变概率相比较,得到了两策略在强选择性和弱选择性强度下策略占优的条件。研究表明:两群体两人博弈下,在强选择性条件下,消费者数量小于某个正整数时,不参与众筹成为演化稳定策略,不参与众筹者侵占整个群体,众筹融资失败;在弱选择性条件下,消费者是否选择众筹策略取决于净收益和支出成本两因素,净收益大于支出成本一定倍数,演化稳定于众筹成功,净收益小于支出成本一定倍数,演化稳定于众筹失败。推广到多个消费者之间博弈,研究表明:产品的偏好、产品质量水平、团体效用对融资成功有正向激励。融资目标越小越有利于融资成功,初始财富越大反而不利于融资成功,融资失败带来的后悔情绪越浓厚越不利于融资成功。各参数已定情况下,总存在适当的融资份额使得融资成功。同时,得到了参与众筹成为演化稳定策略的条件,给予项目发起人众筹融资管理上的启示。再次,在互联网众筹市场中,由于项目发起人和消费者之间存在事前信息不对称,导致消费者在选择投资项目过程中面临较大的风险。作为中介的众筹平台对发起人监督机制下的惩罚效用可以有效的规避此类问题。本文运用有限理性假设下的演化博弈理论,刻画了有限理性的众筹平台和项目发起人策略选择的互动过程,构建众筹平台和发起人之间演化博弈模型,探讨了惩罚力度对发起人策略选择的影响,以及担保机制、发起人不同欺骗程度和监管成本等因素对众筹平台监管策略选择的影响。研究表明:在不考虑平台和发起人受外界声誉激励时,众筹平台的监管惩罚力度越大,发起人策略演化趋于如实揭示策略的可能性越大;项目发起人欺骗的程度越大,众筹平台策略演化趋于监管策略的可能性越大;较高的监管成本抑制了平台监管积极性,然而,众筹平台担保机制可有效制约平台的不作为行为。对违规披露信息的发起人的惩罚可有效平衡众筹平台和发起人之间的收益,适当的惩罚力度可有效制约发起人虚假披露,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逆向选择,提高消费者参与众筹积极性,为众筹平台如何实施监管提供了理论依据。最后,互联网众筹平台跑路、与发起人合谋诈骗消费者现象频频发生,给投资者带来巨大风险,并影响众筹行业稳定发展。本文构建了监管部门与众筹平台之间博弈矩阵,进行了静态博弈分析,发现该博弈不存在纯战略纳什均衡解,通过对混合战略纳什均衡解的讨论,认为三方媒体曝光率越高,越能有效约束平台自律,同时,也激励监管部门严格监管。再次运用演化博弈理论下的复制动态方程,构建了监管部门和众筹平台之间演化博弈模型。通过均衡点的稳定性判别分析,得出博弈双方不同策略成为演化稳定策略的条件。研究表明:严格监管相对于宽松监管所耗费监管成本差距、对违规经营的众筹平台的惩罚金额、监管部门以及众筹平台的声誉损失、违规经营的超额收益、第三方媒体或大众投资者对平台违规行为的举报等因素是影响博弈双方策略选择进而影响众筹行业发展的关键因素。通过对均衡点稳定性条件的讨论,对如何促进众筹平台合规经营,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管,提出了一些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