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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强调建立市场化和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机制,鼓励和指导生态保护区和受益区通过多种形式建立横向补偿关系,实现区域生态共建共治共享。城市群是实现区域合作、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重要载体,探索城市群系统内区域横向生态补偿具有重要意义。本文研究运用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理论、外部性理论、发展权理论等理论与方法,构建城市群系统内区域生态补偿理论框架及测算综合模型,并以京津冀城市群为例,选择生态涵养区的张家口、承德市为实地调研和问卷调查区域,深入分析京津冀生态-经济空间格局,厘清生态保护区和生态受益区,综合测算区域生态补偿价值,为京津冀系统内区域生态补偿政策设计提供技术支持,为国家指导城市群系统开展区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提供理论依据。主要观点及结论如下:(1)“为什么补”是区域生态补偿的前提,城市群系统内区域生态补偿理论依据主要包括生态系统服务区域外溢价值、生态环境保护的直接成本及发展机会成本,并考虑区域生态补偿意愿,兼顾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及支付能力、国土空间规划,可建构“服务-权利-协商”城市群内区域生态补偿理论框架。(2)“谁补谁”是区域生态补偿的关键,生态系统服务区域外溢价值是区分生态保护区和生态受益区的重要依据,可构建以生态足迹模型为基础的生态消费系数来确定,生态保护区为生态受偿城市,生态受益区为生态补偿城市。(3)“补多少”是区域生态补偿的核心,城市群系统内区域生态补偿综合测算模型反映区域“价值-成本-意愿”,包含生态系统服务当量因子法、生态足迹法、发展机会成本测算方法、条件价值法的受偿意愿估算方法,并纳入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及财政支付能力的生态补偿调节系数,力求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4)京津冀生态-经济区域差异明显,利用区域生态补偿综合模型及2017年数据,生态受偿城市包括张家口、承德、秦皇岛、廊坊、保定和衡水市,每年受偿金额1-51亿元不等,受偿最多的城市为张家口市,达51亿元;补偿城市包括北京、天津、石家庄、唐山、邯郸、沧州,补偿金额2-100亿元不等,补偿最多的城市为北京市,达100亿元;邢台市为生态补偿中位地区,可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予以安排,其余生态补偿资金用于城市群整体生态设施建设等。(5)稳步实施城市群区域生态补偿,建议优先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城市群试点试行区域生态补偿,加快构建“权责统一、合理补偿”的城市群区域生态补偿机制,合理划分生态保护区与生态受益区,建立生态补偿标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