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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表决否决,是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最显性表现。本文采用实证研究的方法,选取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各200家上市公司作为样本,利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所披露的各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等数据,归纳和总结了其中的议案否决情况,并对其进行分析研究。文章首先以列表的形式为读者展示了样本公司股东大会表决否决的总体情况并归纳了不同市场之间否决情况的共同点与差异点;其次,文章对否决情况的时间分布进行了统计和研究;第三,文章研究了股权结构与否决情况的关系;最后,文章列举了几类容易出现否决情况的议案类型,并对其中的原因进行了逐一分析。实证分析结果显示:第一,否决情况在我国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中出现的频率较低,且大都集中于主板上市公司。第二,从时间上看,虽然每年上市公司否决情况的数量存在上下波动,但整体上看未来有逐年上升的趋势。第三,公司的股权结构与股权制衡度是影响股东大会决议的重要因素,“一股独大”下大股东的表决权优势使否决情况很难发生,而股权结构越分散,对第一大股东的制衡度越高,便越容易出现否决情况。第四,人事任免、经营投资活动、再融资等类型的议案更容易被否决,上述事项同样也是直接涉及股东利益,最容易产生分歧和冲突的事项。另外,关联交易中的股东表决权排除制度也是影响否决情况的一个关键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