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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作为我国社会救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设立的初衷就是为了能够帮助人们摆脱贫困,切实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平,因此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也常常被看成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最后一张安全网,是社会救助制度的基础和核心。自1993年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我国投入了大量的财力和物力,保障的人数和范围也在不断的扩大,为了努力实现“应保尽保”的目标,部分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群及其家庭也纳入了低保救助对象的范围,这一系列的变化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居民的基本生存权利,使那些能力较低或者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不至于因为贫困而无法生存,但是这种对“应保尽保”目标的追逐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最低生活保障的膨胀。随着经济的发展,隐性就业、隐性收入逐渐显现并有所增多,另外由于我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自身设计的缺陷,造成社会上出现了大量的低保养懒汉、人情低保等“福利依赖”问题频发,这种现象不仅造成了劳动力资源的浪费,加重了政府的财政负担,而且还在一定程度上致使那些真正需要“低保”的人群享受不到应有的待遇和保障,这大大地影响了社会公平和效率,进一步加剧了社会矛盾,所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带来的福利依赖问题需要及时解决。福利依赖问题的出现反映了一些社会现实问题和我国社保制度的设计缺陷,一方面一些有劳动能力的人由于得不到合适的工作,没有经济收入,只能依赖国家的救济来维持基本生活,另一方面,由于低保制度缺乏监管和退出机制,一部分人通过特殊的方法进入“低保”救助领域,获得更多医疗、卫生、教育、住房等相关的福利优惠,占用低保名额;所以解决福利依赖问题,应该着眼于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本身,剔除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设计的弊端,分化最低生活保障的附加福利,加强监管职能,保障切实需要低保救助人群的切身利益,为那些有劳动能力的低保人群解决就业问题等。本研究将依托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福利依赖等相关理论,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分析我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和福利依赖问题的表现以及成因,通过运用统计年鉴、文献收集到的有用数据,对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就业的影响进行实证分析,讨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相关因素对就业的实际影响,再结合国外解决福利依赖问题的经验,吸取有利信息,最后,通过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就业之间的联动机制从各个方面解决福利依赖问题,并提出相关的措施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