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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在推动社会发展、促进经济增长等方面有重要作用。21世纪以来,新疆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速度加快,建设用地在土地利用结构中的比重也逐渐上升。新疆地处干旱地区,土地开发利用受生态环境影响较大,各地州(市)在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的过程中与生态环境容量是否匹配?是否处于协调发展的状态?为探索这些问题,需对建设用地开发强度和生态环境容量进行深入计算、剖析和研究。论文在掌握目前有关土地利用研究动态和知晓研究区域基本概况和土地利用现状的基础上,从建设用地开发强度和生态环境容量两个方面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和数学模型,对新疆各地州(市)建设用地开发强度与生态环境容量的匹配状态和失衡状态进行判断和分析,为科学合理地进行土地优化调整提供现实依据。通过深入分析得到以下主要结论。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受资源、经济、人口、生态环境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各地州(市)建设用地开发强度与生态环境容量的匹配度差距很大,空间分异显著。具体说,各地州(市)建设用地开发强度处于较低水平,差异较大,有9个地州(市)属于中低、低开发强度区,表明这些地州(市)建设用地扩张速度慢,规模小,效率低;有2个地州(市)属于高、中高开发强度区,这两个地州(市)建设用地扩张速度较快,利用效率较高,但生态环境压力较大。多数地州(市)生态境容量指数大于建设用地开发强度指数,差异明显。有11个地州(市)属于高、中高容量区,反映出这些地州(市)的生态环境容量较大、空间较充裕;有3个地州(市)属于中低、低容量区,这些地州(市)在建设用地扩张中将受到资源短缺、环境压力等多方面的限制。有9个地州(市)的建设用地处于严重开发不足状态,有2个地州(市)处于过度开发状态;由于开发不足或过度开发导致9个地州(市)在建设用地开发过程中与生态环境容量处于不匹配状态,仅有3个地州(市)在建设用地开发过程中与生态环境容量处于中度匹配状态。基于此,各地州(市)应以“促经济,保环境,稳社会”作为土地开发利用的宗旨,开发不足的地州(市)应循序渐进逐步开发利用,过度开发的地州(市)应加以调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