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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取得了世人瞩目的成就,但是也付出了巨大的资源环境成本。传统的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益的粗放型增长方式严重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随着创新逐渐成为我国发展的重要动力,如何在保证创新效率的同时,兼顾环境的保护和能源的高效绿色利用,推动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正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从制度层面来看,环境规制是当前政府力图实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以缓解经济活动与环境污染矛盾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影响绿色创新效率的重要因素。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是一项国家战略,绿色和创新是长江经济带发展的两大关键。研究环境规制特别是不同类型环境规制与绿色创新效率之间的关系对于实现长江经济带的发展战略目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研究这一问题,本文在梳理相关文献的基础上,对不同环境规制模式对企业创新活动的传导机制进行理论分析,包括费用型和投资型环境规制,明确环境规制作用于企业技术创新行为的传导机制。接着利用长江经济带38个主要城市的数据进行绿色创新效率的测度和分析,采取超效率DEA和马奎斯特分解从动态和静态两个方面来综合分析长江经济带内部绿色创新效率的区域差异,进而实证检验不同环境规制类型对绿色创新效率的影响,利用面板模型回归分析费用型和投资型环境规制对绿色创新效率的影响。本文的研究结论主要为:(1)绿色创新效率比创新效率更加全面的反应长江经济带区域创新发展水平;(2)环境规制对绿色创新效率的影响以“挤出效应”和“激励补偿效应”为主;(3)环境规制可分为费用型和投资型环境规制,且各自对绿色创新效率的传导机制不同:(4)实证结果显示长江经济带绿色创新效率有明显的区域差异,且费用型环境规制在短期内会抑制绿色创新效率的提升,投资型环境规制则在长期有力的促进了绿色创新效率的提高,总体上来,短期为负效应,长期为正效应。针对上述研究结论,本文提出相应政策建议:(1)解决长江经济带绿色创新效率的区域不平衡问题需要采取因地制宜的环境规制方式,不能一味的追求技术进步、新产品的研发;(2)费用性环境规制对绿色创新效率的影响为负,存在着众多弊端,政府应该为费用型环境规制发挥激励效应创建良好的环境,并为2018年开始实施的环境税做好准备;(3)政府在采取环境规制政策的时候,要注重方法和力度,运用多样化、长短结合的规制政策来激励企业进行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