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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创新农业经营体制和集体经济运行机制,加快农业经营方式转变,增强集体经济的活力,实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稳定发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并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进程意义重大。本论文首先对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改革研究进行了文献综述,在此基础上结合制度变迁理论对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必然性进行分析;其次对江干区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的运作机理、操作流程及实践情况进行梳理,并从制度变迁的角度出发以五福、俞章为例将江干区两个阶段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机制进行对比分析;再次,在研究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促进农民增收的作用机理的基础上运用统计软件SPSS18.0采用双重差分模型(Difference-in-Difference Model)对江干区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农民增收效应进行回归分析并讨论;最后,明确江干区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后续改革的目标并就其后续改革提出建议,再对江干区进行改革所带来的启示分别从制度变迁和难点问题两个层面进行探讨。研究得出:第一,传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人民公社基础上发展演变而来,具有其历史背景及时代特征,同时存在“财产权主体虚位或虚化、财产产权性质模糊性、财产所有权权能呈现不完全性、财产权多元行使主体冲突、集体资产运营的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经营管理短期行为严重、城市化进程中农村集体资产流失严重”等问题;第二,农村集体经济的产权制度改革目标是采用股份合作社的形式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利益共享、保护严格、流转规范、监管有力、收益分配合理”的现代产权制度,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后续改革的目标是切实提高农民收入;第三,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具有“改革以股份合作制为主,兼顾合作制和股份制;改革目标、形式多样化;改革资产范围扩大化;集体组织兼具发展经济和社区服务管理的双重职能;城郊带动农村、经济较发达地区带动经济欠发达地区”等特征;第四,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意义重大、切合我国国情,并符合诱致性制度变迁盈利性、自发性、渐进性的特征,具有历史发展的必然性,且是一个错综复杂与不断进行完善调整的过程;第五,江干区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分两阶段进行,第二阶段较第一阶段存在“股东资格范围更加宽泛、部分股东享受股份份额提高、股东范围及权利义务规定更加细化、股权流转机制更加完善与市场化、更加民主化”等诸多改进之处;第六,江干区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总体取得了积极成效,同时也存在“标准不一差异矛盾显现;政社合一,职能划分不清;股权限制,外部流转受阻;管理封闭,人才引进困难;行为失范,经济发展受阻”等问题;第七,江干区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短期内促进农民增收效果显著,但缺乏长期可持续性,其原因可能为回归结果失真或农民分红所得未与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的总收入同比例增长。在此基础上提出如下建议:第一,江干区在其后续完善改革过程中应“完善改制、实现股份公平,政社分离、划清职能范围,探索学习、促进股权流转,开放管理、引入优秀人才,规范标准、促进统筹发展,因地制宜、确保与时俱进”;第二,界定好农村集体资产财产权和成员资格;第三,促进股权流转,积极探索“股权外部转让、股权赠与、股权入股、股权遗赠、股权互换、股权抵押”等股权流转方式;第四,建立并完善合理有效的收益分配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