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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治精英是乡村社会治理的主导者。村治精英的价值取向、治理方式及其行动能力对于乡村社会治理和发展有着直接而深刻的影响。当前我国乡村社会正处急剧的变革之中,村治精英的结构及其治理和行动方式也发生着深刻的变化。为了深入了解和分析当下村治精英的结构特征、治理方式和行动逻辑,本文选择中部X县十二位村支书作为深度观察和分析的典型个案,从这些作为“一把手”的村治主体精英的行动场域、权力网络及“行动者—结构”的角度对当前村治主体精英的行动、结构和能力进行深描和解释,力求展现现时态的村庄治理图景。为全方位地考察村治主体精英与社会结构之间的互动所塑造的治理实态,本文以村治主体精英的视角出发,分别从如何构建自我与村庄发展的对接、构建农民与市场的对接、构建村庄与国家的对接、构建农民与村庄的对接、构建自我与家庭发展的对接等五个方面进行了全方位地描述与分析。通过研究发现,村治主体精英并不只是上面千线末梢的一根针,同时也是下面千线顶端的一根针。也即村治主体精英需要面对来自纵向的政府正式结构与村庄非正式结构的约束,同时也要面对来自横向的市场竞争结构与家庭私性结构的束缚,是在纵横交错结构中的“结构人”。即村治主体精英既在结构中产生,由结构力进行塑造,正是这四种结构性力量之间的相互作用塑造了村治主体精英的行动场域。这是第一个层次;其次,村治主体精英虽是在结构中行动,但却通过自主性力量对结构进行改造。这两者形成了一种互动,而互动塑造的就是复线治理的治理实态。本文得出如下基本结论:第一,村治主体性精英是乡村社会治理中的关键环节,也是推进乡村治理转型的重要要素。第二,村治主体精英的治村行为图景不是简单的国家结构与村庄内在结构的互相作用所形成的,而是来自纵向的国家与村庄结构和横向的家庭与市场结构共同作用所塑造的。虽然在村治主体精英治村的各个事件上,各方结构力量的作用力不尽相同,而且可能形成叠加效应或制约效应,但四个基本面是稳定的;第三,村治主体精英的行动力既有来自结构性力量的推动或掣肘,也来自其自身自主性的扩展,这将锻造新的村庄治理实态,改变结构性力量的作用方向、速度和程度;第四,村治主体精英是将纵横交错的各种结构统合起来的结点,虽然村治主体精英从静态上来说是一种身份的叠加,但能否从动态上实现与各种结构性力量的适应则是农村基层社会达到良治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