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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气候异常的不断升级,因人类生产活动排放的温室气体所引起的气候变暖问题,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1997年签署的《京都议定书》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环保协定,其对温室气体(碳)排放作了定量规定,要求发达国家和经济转轨国家在首个承诺期(2008-2012年)将温室气体(碳)排放量比1990年平均削减5.2%。承认对温室气体(碳)排放权的限制,意味着碳排放权已成为一种具有商品属性的稀缺资源,并作为一种全新的交易对象出现在现代商品交易中。近年来,我国碳交易体系初步形成,碳交易试点也已经开始运行,并已取得较好的成绩。随着企业碳排放权交易量的不断增加,如何对碳排放权交易这一新兴的会计事项进行核算,成为环境财务会计领域的前沿问题。2003年5月国际财务报告解释委员会出台过碳排放权第一草案,但两年后被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撤回,此后就未发布过任何有关碳排放权会计的准则规范。目前,国内对碳排放权会计理论的研究尚处起步阶段,且多数是对国外现有理论研究的叙述,尚未形成适合我国国情的碳排放权会计核算理论。因此,本文通过对企业碳排放权会计核算问题进行探讨,旨在为较早探索出符合我国国情的碳排放权会计核算准则提供理论思路,进而促进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健康、持久的发展。因此,本文研究的内容具有较强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主要采用规范研究的方法,通过收集与分析国内外相关文献资料,并借鉴前人的研究成果,系统地阐述了碳排放权会计核算基本理论。本文首先从碳排放权会计核算的涵义及特点入手,对碳排放权会计核算进行理论概述;接着分析当前有关碳排放权会计核算面临的主要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对产生问题的原因进行深入剖析;最后,通过对国外尤其是欧盟的先进经验进行分析借鉴,为解决目前我国企业碳排放权会计核算面临的问题提出自己的建议,希望能够尽早出台适合我国国情的碳排放权会计核算准则。正文共分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引言部分。该部分详细阐述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国内外文献综述、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以及论文的基本框架。第二部分简要叙述我国企业碳排放权会计核算的相关理论。首先,阐述了碳排放权会计核算的涵义及特点;其次,阐述了碳排放权会计核算的目标和基本程序;最后,介绍了碳排放权会计核算的理论基础。第三部分分析了我国企业碳排放权会计核算面临的问题及产生问题的原因。首先,剖析我国企业碳排放权会计核算面临的问题,主要包括碳排放权的资产类别难以确认、碳排放权的入账价值难以确定、碳排放权后续计量方法难以选择和财务报告中碳排放权信息列报不足;接着针对这些问题进行剖析,挖掘问题产生的原因。第四部分主要是介绍国外主要是欧盟的碳排放权会计核算先进经验,并总结这些经验对建立我国碳排放权会计核算规范的启示。第五部分主要是在前面第二、三、四部分叙述的基础上,为解决目前企业碳排放权会计核算问题提出四点建议:第一、修订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第二、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定价机制;第三、增强碳排放权会计核算的理论研究;第四、健全碳排放权信息列报制度。总的来说,尽管国外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较为完善,对碳排放权会计核算的理论研究也相对较为深入,但截至目前也未出台比较权威的碳排放权会计核算准则。相比之下,我国对碳排放权会计核算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要制订出适合我国实际的碳排放权会计核算规范尚需进行大量的努力。本文主要是对目前我国企业碳排放权会计核算面临的问题以及完善对策加以系统研究,希望可以对学术研究和实务处理起到积极的作用,从而促使我国企业碳排放权会计核算规范较早出台。同时,本文仅对碳排放权会计核算问题进行探讨和分析,但限于篇幅和学识,许多方面还有待进一步的修正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