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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实施近30年,成效显著:村民自治制度逐步完善;村民的民主意识和民主能力逐步提升;农村的民主化进程加快,农村社会的全面进步。正如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所言,矛盾是普遍存在的,时时有矛盾,事事有矛盾,在村民自治的具体实施过程中也不例外,存在着一些不容回避的矛盾:乡镇政府和村委会之间,村委会和村支部之间,村干部和村民之间的固有矛盾依旧存在,同时,伴随着农村社会的变迁,农村社会分层和流动的加剧,村民自治过程中的新问题又层出不穷,再加上农村政治文化的短板效应和宗族文化的固有樊篱,致使村民自治所涵盖的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在一些地方,在一些时候空洞无力,没有实效。这一切无不在一定的程度上制约村民自治的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进程。本文在研究村民自治的发展历程和取得成果的基础上,着重从村庄集体经济贫富对村民自治的影响,社会变迁对村民自治的影响,农村政治文化对村民自治的影响,宗族对村民自治的影响等角度一一简单叙述矛盾存在的现状,重点剖析矛盾产生的深层原因。最终从村民自治的经济基础、政治权力结构、自治文化塑造、自治法律、自治制度的完善等方面寻求村民自治进一步发展的有效路径。文章在研究过程中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在综合运用唯物辩证法、历史方法,系统分析方法、结构功能方法、比较方法、调查研究法等方法的基础上,结合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自治理论、民主理论、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以及村民自治的相关法律和制度,将村民自治路径障碍及解决对策纳入理论分析和探讨的视野。其中在利用调查研究法进行研究时,有针对地选取江苏省苏南陆新村和苏北周马村两个经济基础、自治程度、文化基础差异相对较大但又极具典型性的的村庄作为研究对象,但又不拘泥于此,将村民自治的纵向产生发展的历史研究和横向的现实研究相结合,着眼于从一般到个别,再从个别到一般的研究,努力探求解决目前村民自治普遍问题的一般方法。这项研究的意义不仅有助于完善村民自治自身,而且有助于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动社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及和谐社会的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