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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缓解特大型城市管理中住宅、医院等区域的“停车难”矛盾,上海市提出了促进各类停车资源共享利用、提高存量泊位使用效率的管理思路,上海市的政府部门采取设立静态交通管理领导小组和停车治理工作专班、出台指导性意见、将停车资源共享利用纳入市政府实事项目等措施,推动停车共享政策的实施落地。2020年底,上海市创建完成停车资源共享利用项目660个,但部分项目出现了协商过程困难、相关主体配合程度低、各利益相关方的责权划分不明确、项目实际运营效果不理想等问题。本文整理了国内外学者关于停车资源共享利用的相关文献材料、研究成果和存在的不足。界定了停车资源、停车资源共享利用等概念,以利益相关者理论和协同治理理论作为理论依据开展研究。回顾了上海市停车资源共享利用的发展历程,对治理特点进行归纳与总结。从实证角度出发,运用问卷调查法、访谈法、案例分析法对普陀区停车资源共享利用协同治理情况进行调查分析。选取SFIC协同治理模型作为分析框架,研究了可能影响停车共享项目治理效果的相关因素。目前普陀区在停车共享协同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治理主体存在资源不匹配和合作纠纷;二是政府对停车资源共享利用的治理措施不完善;三是协商过程不透明,共享协议不统一;四是停车资源共享利用的治理流程不规范。从问题归纳总结五个方面原因:一是协同治理主体的力量和利益不均衡;二是协同治理机制不健全;三是多元主体的责权划分不明确;四是治理效果的评估和监管不到位;五是数字化转型缺乏政企有效合作。针对上述问题和原因,最后提出了加强上海市停车资源共享利用协同治理的对策与建议。一是补齐条件短板,夯实停车共享协同治理的实施基础;二是强化政府引导,促进停车共享协同治理各方的有效合作;三是完善制度设计,保障停车共享协同治理各方的责权对等;四是优化协商流程,提升停车共享协同治理的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