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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名誉权是法律赋予企业法人一项重要的人格权,相比于自然人名誉权其涉及到的主体、利益具有广泛性。企业法人名誉权被侵害案件中往往涉及到言论自由权、舆论监督权,如何实现权利之间的平衡是一大难题。同时企业法人名誉权存在一定的限制性,认定企业法人名誉权被侵害后的责任承担也是一大难题。由于我国缺乏相关的明确法律规定,致使实践中处理企业法人名誉权被侵害案件在具体认定标准和责任承担上缺乏明确的指导,处理结果往往很难令当事人满意。本文结合国外有关名誉权的规定,综合运用案例实证分析法、比较分析法、系统分析法等多种方法对企业法人名誉权被侵害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对企业法人名誉权被侵害的相关理论进行分析,认识到法人名誉权存在一定限制;法人名誉权与商誉权、信用权存在一定的区别;对比国内外相关法律规定发现国内不重视利益平衡、缺乏明确的规定。其次结合现实案例对认定标准做出具体分析,不同侵权主体在具体认定标准上应有不同的侧重点。再次对企业法人名誉权被侵害的责任承担做出分析,赔偿责任应该包括非财产损害赔偿、损害赔偿责任和其他民事责任同等重要。最后在前述分析的基础上做出概括性归纳:界定言论自由范围、区分不同侵权主体对企业法人名誉权被侵害的构成要件、抗辩事由作明确详细的规定;明确认定侵权后的赔偿范围应该包括非财产损害赔偿、损害赔偿责任和其他民事责任不应有主次之分。希望本文能够对今后此类案件的研究提供些许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