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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原则作为公法中的“帝王条款”体现着法治国意义下正义、平等、人权保护的高贵理念,在控制行政裁量权、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方面具有其它原则无法比拟的优越性。比例原则起源于德国行政法,汲取了法治国理念的精华并在域外各国适用过程中不断扩展空间、完善内容。本文除引言外共分为四章。第一章,本文首先以基础概念为立足点,梳理了比例原则涵义的演进并从思想、理论、制度三个方面追溯比例原则的渊源。既而,对比例原则的核心内容:适当性原则、必要性原则和狭义比例进行了论述,这都为后面的探讨研究奠定了基础。第二章,从法学理论基础和法经济学理论基础两部分对比例原则进行深入的理论探究。在法学理论基础研究部分,首先从宪政角度以法治、权力与权利关系以及人权这三个基本但重要的宪法概念与比例原则深远的联系为出发点,说明了比例原则具有明确而厚重的宪政精神基础。进而在行政法理论领域,以行政控权论和行政平衡论为基点,通过分析发现比例原则不仅获得了控权论的强大支持,更与在我国行政法学界广泛认同的行政平衡论之间存在着天然的联系。本文采用的第二个重要的理论分析角度是法经济学角度,法经济学是把法律舞台模拟为一个经济学意义上的市场,以效率作为价值判断标准,用经济工具分析行政主体及行政相对人在法律市场中的活动。因而以法经济学的分析方法重新审视比例原则的理论意义有助于突破传统制度与理论的藩篱,从而为把握三个子原则寻找更为切实可行的范式,也为比例原则限制行政自由裁量权寻找更为理性的判断标准开辟了道路。第三章,介绍了比例原则在域外生存与发展的状况,在肯定比例原则的发展与进步的同时,也从反面指出了比例原则存在的局限性,并就克服这些局限性提出了解决方法。对比例原则的积极方面和消极方面的审视为更深层次的把握比例原则提供了可能。第四章,探讨了我国引入比例原则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并就引入我国的方式和途径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该部分首先从社会的转型和理论的发展层面上论述了在我国引入比例原则的理论必要性,又通过比较分析人权保护理念的要求和我国行政法基本原则所存在的问题证明了我国引入比例原则的实践必要。而后又从现实、理论、技术和法律条文等方面论证了引入比例原则的可行性。最后,在前面的研究基础上对于在我国进行具体的制度架构时,就比例原则应作为哪一位阶的原则引入,通过哪一种途径引入比例原则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看法。